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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核心教材
8 本01王利明《民法学》(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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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信息
作者:王利明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版次:第六版(2023年)
重点章节
民法总则(民事法律行为、代理制度)、物权法(物权变动、担保物权)、合同法(合同效力、违约责任)、侵权责任法(归责原则)
来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23
02魏振瀛《民法学》(第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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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信息
作者:魏振瀛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版次:第八版(2021年)
重点章节
民事法律关系体系、债法总论、合同法分论、继承法、侵权责任法
来源:北京大学出版社 2021
03梁慧星《民法总论》(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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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信息
作者:梁慧星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版次:第六版(2021年)
重点章节
民事主体制度、意思表示理论、法律行为效力、代理权本质、时效制度
来源:法律出版社 2021
04崔建远《合同法》(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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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信息
作者:崔建远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版次:第四版(2021年)
重点章节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合同履行抗辩权、合同解除制度、违约责任体系
来源:法律出版社 2021
05王泽鉴《民法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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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信息
作者:王泽鉴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版次:2009年版
重点章节
请求权基础方法论、法律行为解释、意思表示瑕疵、代理制度比较法视角
来源: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9
06程啸《侵权责任法》(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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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信息
作者:程啸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版次:第三版(2021年)
重点章节
归责原则体系、特殊侵权类型、损害赔偿规则、网络侵权责任
来源:法律出版社 2021
07王利明《物权法研究》(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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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信息
作者:王利明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版次:第四版(2016年)
重点章节
物权行为理论、善意取得制度、担保物权竞合、居住权制度
来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6
08杨立新《婚姻家庭法》(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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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信息
作者:杨立新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版次:第二版(2022年)
重点章节
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离婚冷静期、家务劳动补偿、遗产管理人制度
来源:北京大学出版社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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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名词解释高频题
20 道01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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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其核心要素是意思表示,即行为人将内心意思以一定方式表达于外部的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需具备当事人、意思表示和标的三个要素,其生效则需行为人具有相应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
来源:王利明《民法学》第六版 2023
02代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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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制度。代理分为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代理权的产生基于被代理人的授权行为或法律的直接规定。代理人应在代理权限内行使代理权,不得滥用代理权或进行自己代理、双方代理。
来源:魏振瀛《民法学》第八版 2021
03善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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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将不动产或动产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受让时出于善意且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完成登记或交付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动产的所有权。该制度旨在保护交易安全和善意第三人的合理信赖,平衡所有权人与善意第三人之间的利益。
来源:《民法典》第311条;王利明《物权法研究》
04物权行为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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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物权行为理论源于德国法,认为物权变动须有独立的物权行为(物权合意+登记/交付),且物权行为具有独立性和无因性。我国民法典未完全采纳该理论,但区分原则(物权变动与其原因行为的区分)被认可。该理论对理解物权变动规则、善意取得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王利明《物权法研究》第四版 2016
05债的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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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债的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债务人财产不当减少而危及债权人债权实现,赋予债权人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制度。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债权人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撤销权是指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
来源:《民法典》第535-542条;崔建远《合同法》
06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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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根据取得利益,致使他人受损失的事实。其构成要件包括:一方获得利益、他方受到损失、获利与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获利没有法律根据。受益人应返还所获利益,包括原物和孳息。
来源:《民法典》第985-988条;魏振瀛《民法学》
07无因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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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其构成要件包括:管理他人事务、有为他人利益的意思、无法律上的义务。管理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来源:《民法典》第979-984条;王利明《民法学》
08缔约过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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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而给对方造成损失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其适用情形包括:假借订立合同恶意磋商、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泄露或不正当使用商业秘密等。
来源:《民法典》第500条;崔建远《合同法》
09表见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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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表见代理制度旨在保护善意相对人的合理信赖,维护交易安全。
来源:《民法典》第172条;梁慧星《民法总论》
10情势变更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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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合同成立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与对方重新协商或请求法院/仲裁机构变更或解除合同。
来源:《民法典》第533条;崔建远《合同法》
11格式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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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格式合同(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减轻其责任的条款。
来源:《民法典》第496-498条;崔建远《合同法》
12人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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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享有的以人格利益为客体的权利,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民法典将人格权独立成编,体现了对人格尊严的高度重视,是我国民事立法的重大创新。
来源:《民法典》第四编;王利明《民法学》
13隐私权与个人信息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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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依法受到保护的权利。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处理个人信息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征得该自然人或其监护人同意。
来源:《民法典》第1032-1039条;《个人信息保护法》
14婚姻家庭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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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婚姻家庭关系是指基于婚姻、血缘或法律拟制而形成的亲属关系。婚姻关系以结婚登记为成立要件,夫妻双方地位平等,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强调家庭文明建设,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民法典》第五编;杨立新《婚姻家庭法》
15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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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继承权是指自然人依照法律规定或被继承人遗嘱的指定,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方式包括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法定继承人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来源:《民法典》第六编;杨立新《婚姻家庭法》
16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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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遗嘱来确定继承人及其继承份额的继承方式。法定继承是指在没有遗嘱或遗嘱无效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体现了对被继承人意愿的尊重。
来源:《民法典》第1123条、第1127条
17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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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以严格责任为原则,即不以过错为要件,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来源:《民法典》第577-594条;崔建远《合同法》
18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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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侵权责任是指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或虽无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时,所应承担的不利后果。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包括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
来源:《民法典》第七编;程啸《侵权责任法》
19物权法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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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物权法定原则是指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当事人不得自行创设法律所不认可的物权类型,也不得约定与法律规定不同的物权内容。该原则旨在维护物权的绝对性和对世性,保障交易安全和物权秩序的稳定。违反物权法定原则的约定不发生物权效力。
来源:《民法典》第116条;王利明《物权法研究》
20公示公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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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公示原则是指物权的变动必须以一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使第三人能够知悉物权变动的事实。公信原则是指物权变动经依法公示后,即使公示的物权状态与真实的物权状态不一致,对于信赖公示而为交易的第三人,法律仍承认其具有与真实物权相同的法律效果。不动产以登记为公示方式,动产以交付为公示方式。
来源:《民法典》第208条、第214条;王利明《物权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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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简答题高频题
15 道01简述民法基本原则及其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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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民法基本原则包括:(1)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2)自愿原则(意思自治):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3)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4)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5)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6)绿色原则: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指导民事立法、指导民事司法、填补法律漏洞、解释法律条文。
来源:《民法典》第4-9条;王利明《民法学》
02简述意思自治与诚实信用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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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意思自治是民法的核心原则,强调当事人按照自己的意愿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诚实信用原则是对意思自治的限制和补充。二者的关系:(1)诚信原则为意思自治划定了边界,当事人的自由意志不得违反诚实信用;(2)诚信原则填补意思自治的不足,在当事人约定不明时发挥作用;(3)二者相辅相成,共同维护民事法律关系的公平与效率。
来源:梁慧星《民法总论》第六版 2021
03物权与债权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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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物权与债权的主要区别:(1)权利性质不同:物权是支配权,债权是请求权;(2)权利效力不同:物权具有排他性、优先性、追及性,债权具有平等性;(3)权利客体不同:物权以物为客体,债权以给付行为为客体;(4)权利设定不同:物权法定,债权自由;(5)保护方式不同:物权请求权(返还原物、排除妨害),债权请求权(继续履行、赔偿损失)。
来源:王利明《民法学》第六版 2023
04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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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是指同一行为既构成违约又构成侵权。根据《民法典》第186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选择权的行使应注意:(1)只能择一行使,不能同时主张;(2)选择后原则上不得变更;(3)不同选择在举证责任、赔偿范围、诉讼时效等方面存在差异。
来源:《民法典》第186条;崔建远《合同法》
05民法典总则编的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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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民法典总则编的亮点:(1)确立绿色原则;(2)完善法人制度,增设特别法人类型;(3)扩充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规定;(4)完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规则;(5)增设见义勇为免责条款(第184条);(6)延长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7)完善代理制度,明确共同代理等。
来源:《民法典》第一编;王利明《民法学》
06物权变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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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物权变动规则:(1)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不动产物权变动以登记为生效要件(第209条),动产物权变动以交付为生效要件(第224条);(2)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因法律文书、政府征收决定、继承、合法建造等事实行为取得物权的,自相关事实成就时发生效力(第229-231条);(3)区分原则:物权变动与其原因行为(合同)的效力相区分(第215条)。
来源:《民法典》物权编;王利明《物权法研究》
07担保物权的类型与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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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担保物权包括:(1)抵押权: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财产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担保;(2)质权: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担保,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3)留置权: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有权留置该财产并优先受偿。共同特征:从属性、不可分性、物上代位性。
来源:《民法典》物权编第四分编;王利明《物权法研究》
08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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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1)性质不同:合同成立是事实判断,合同生效是法律评价;(2)要件不同:合同成立需当事人、意思表示和标的三个要素,合同生效还需行为人具有相应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3)时间不同: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4)效力不同:合同成立不一定生效,但合同生效一定成立。
来源:崔建远《合同法》第四版 2021
09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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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1)继续履行:请求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义务;(2)采取补救措施: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等;(3)赔偿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4)支付违约金: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5)定金罚则:给付定金方违约无权请求返还,收受定金方违约应双倍返还。
来源:《民法典》第577-588条;崔建远《合同法》
10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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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1)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1165条第1款);(2)过错推定原则: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1165条第2款);(3)无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第1166条)。
来源:《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程啸《侵权责任法》
11特殊侵权责任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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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特殊侵权责任类型:(1)产品责任:生产者和销售者的责任(第1202-1207条);(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第1208-1217条);(3)医疗损害责任(第1218-1228条);(4)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第1229-1235条);(5)高度危险责任(第1236-1244条);(6)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第1245-1251条);(7)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第1252-1258条)。
来源:《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程啸《侵权责任法》
12人格权独立成编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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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人格权独立成编的意义:(1)体系创新:改变了传统大陆法系民法典将人格权附属于侵权责任法的立法模式;(2)价值宣示:彰显了以人为本、人格尊严至上的立法理念;(3)制度完善:系统规定了各种具体人格权及其保护规则;(4)时代回应:回应了信息时代个人信息保护、隐私权保护等新问题;(5)比较法贡献:为世界民法典编纂提供了中国方案。
来源:王利明《民法学》第六版 2023
13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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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规则:(1)共签共债: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2)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3)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举证责任分配:日常生活范围内的债务推定为共同债务,超出范围的由债权人举证。
来源:《民法典》第1064条;《夫妻债务司法解释》
14遗产管理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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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遗产管理人制度是民法典继承编的新增亮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顺序:(1)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2)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3)没有继承人或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遗产管理人的职责包括: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等。
来源:《民法典》第1145-1149条;杨立新《婚姻家庭法》
15诉讼时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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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制度。民法典将普通诉讼时效期间由2年延长为3年(第188条)。诉讼时效的起算: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为20年。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但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来源:《民法典》第188-199条;梁慧星《民法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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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案例分析题
8 道01善意取得纠纷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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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背景
甲将其名下房屋委托乙管理,乙擅自将房屋以市场价出售给不知情的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甲发现后要求丙返还房屋。
争议问题
(1)丙能否取得房屋所有权?(2)甲的损失如何救济?
解题思路
(1)丙构成善意取得。根据《民法典》第311条,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无权处分、受让人善意、合理对价、已完成登记。本案中乙无权处分,丙不知情且支付市场价,并已完成过户登记,符合善意取得全部要件,丙取得房屋所有权。(2)甲可向乙主张侵权责任或不当得利返还,要求乙赔偿损失。
来源:《民法典》第311条;保研面试真题
02缔约过失责任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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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背景
甲公司与乙公司就设备采购进行谈判,甲公司为准备合同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谈判即将结束时,乙公司突然以市场变化为由拒绝签约,实际上乙公司从一开始就没有签约诚意,只是想获取甲公司的技术方案。
争议问题
(1)乙公司是否应承担责任?(2)甲公司可以主张哪些损失?
解题思路
(1)乙公司构成缔约过失。根据《民法典》第500条,假借订立合同恶意磋商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乙公司从一开始就没有签约诚意,属于恶意磋商。(2)甲公司可以主张缔约过程中的合理费用损失,包括差旅费、准备合同的费用等直接损失,但不包括合同履行后的预期利润。
来源:《民法典》第500条;保研面试真题
03侵权责任认定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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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背景
甲在小区遛狗未牵绳,狗突然扑向路人乙,乙受惊吓摔倒受伤。甲称狗并未咬伤乙,不应承担责任。
争议问题
(1)甲是否应承担侵权责任?(2)适用何种归责原则?
解题思路
(1)甲应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民法典》第1246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甲遛狗未牵绳违反管理规定。(2)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论甲是否有过错,均应承担责任。乙的损害(摔倒受伤)与甲的违规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来源:《民法典》第1246条;程啸《侵权责任法》
04遗产继承纠纷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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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背景
老王有三个子女甲、乙、丙。老王生前立遗嘱将房屋留给甲,但乙对老王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丙多年未与老王联系。老王去世后,乙和丙对遗嘱效力提出异议。
争议问题
(1)遗嘱是否有效?(2)乙和丙能否分得遗产?
解题思路
(1)如遗嘱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自书遗嘱需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则遗嘱有效,房屋按遗嘱由甲继承。(2)乙虽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但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乙不能主张房屋的继承权。但根据《民法典》第1141条,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3)丙多年未联系不影响其法定继承权,但遗嘱未指定其继承,丙不能分得房屋。
来源:《民法典》第1134-1143条;保研面试真题
05合同效力纠纷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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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背景
甲(15岁)用压岁钱购买了一部价值8000元的手机,甲的父母知道后要求退货。商家以甲自愿购买为由拒绝。
争议问题
(1)甲购买手机的行为效力如何?(2)甲的父母能否要求退货?
解题思路
(1)甲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购买8000元手机的行为超出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范围,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2)根据《民法典》第145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后有效。甲的父母拒绝追认,该买卖合同无效,商家应退货退款。
来源:《民法典》第19条、第145条;保研面试真题
06表见代理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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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背景
甲公司业务员乙离职后,仍持甲公司盖章的空白合同与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丙公司不知乙已离职。甲公司以乙无权代理为由拒绝履行合同。
争议问题
(1)乙的行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2)甲公司是否应履行合同?
解题思路
(1)乙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根据《民法典》第172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乙持有甲公司盖章的空白合同,丙公司有理由相信乙有代理权。(2)甲公司应当履行合同。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与有权代理相同,合同直接约束甲公司和丙公司。甲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可以向乙追偿。
来源:《民法典》第172条;梁慧星《民法总论》
07正当防卫与侵权责任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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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背景
甲深夜回家遭遇乙持刀抢劫,甲夺刀反击将乙刺伤。乙事后要求甲赔偿医疗费。
争议问题
(1)甲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2)甲是否应赔偿乙的医疗费?
解题思路
(1)甲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根据《民法典》第181条,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存在不法侵害、不法侵害正在进行、针对侵害人本人、未超过必要限度。乙持刀抢劫属于严重暴力犯罪,甲夺刀反击属于正当防卫。(2)甲不承担赔偿责任。乙作为不法侵害人,因正当防卫造成的损害自行承担。
来源:《民法典》第181条;程啸《侵权责任法》
08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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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背景
甲在乙商场购买一台电热水壶,使用时因产品缺陷发生爆炸,甲被烫伤。甲要求乙商场赔偿。
争议问题
(1)甲可以以什么理由起诉?(2)甲可以选择哪些请求权?
解题思路
(1)甲可以选择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违约责任:乙商场交付的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构成违约。侵权责任:产品缺陷造成人身损害,构成产品侵权。(2)根据《民法典》第186条,甲有权选择请求乙商场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选择违约责任:举证较易,但赔偿范围限于合同利益。选择侵权责任: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但举证较难。建议选择侵权责任以获得更全面的赔偿。
来源:《民法典》第186条、第1202-1203条;保研面试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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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真实面经题目
20 道01请简述民法典的体系创新(北大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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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民法典的体系创新主要体现在:(1)人格权独立成编,彰显以人为本理念;(2)侵权责任独立成编,完善民事权利保护体系;(3)合同编通则发挥债法总则功能;(4)婚姻家庭编和继承编体现传统与现代结合;(5)物权编完善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体系;(6)总则编确立绿色原则等新原则。整体采用"提取公因式"的立法技术,形成总分结构。
来源:北大法学院2024年保研面试真题
02论述物权行为理论及其在中国法上的体现(人大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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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物权行为理论源于德国法,核心内容包括:物权行为独立性(物权变动需独立的物权合意)和物权行为无因性(物权行为效力不受原因行为影响)。中国法的体现:(1)《民法典》第215条确立区分原则,即物权变动与其原因行为的效力相区分;(2)未完全采纳无因性理论,原因行为无效时物权变动亦无效;(3)善意取得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物权行为理论的影响。学界对此仍有争论,主流观点认为中国采取"区分原则但不采纳无因性"。
来源:人大法学院2024年保研面试真题
03谈谈你对民法典绿色原则的理解(清华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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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绿色原则是民法典第9条确立的基本原则,要求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其意义在于:(1)将生态文明理念融入民法体系;(2)为相关具体制度提供价值指引,如合同履行中的绿色义务、物权行使中的环境保护要求;(3)弥补传统民法对环境问题关注不足的缺陷。局限性:绿色原则属于倡导性原则,缺乏直接的法律后果规定,需要通过具体制度加以落实。
来源:清华法学院2024年保研面试真题
04论合同解除制度(中政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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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合同解除制度包括:(1)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或约定解除事由成就时解除(第562条);(2)法定解除:不可抗力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预期违约、迟延履行经催告后仍未履行、根本违约等情形(第563条);(3)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第566条)。
来源:中政法学院2024年保研面试真题
05个人信息保护的民法路径(北大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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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个人信息保护的民法路径:(1)人格权编专章规定(第1034-1039条),将个人信息权益定位为人格权益;(2)明确个人信息的定义和处理原则(合法、正当、必要);(3)规定信息处理者的义务和责任;(4)与《个人信息保护法》形成衔接。难点在于:个人信息权益的性质定位(人格权还是财产权)、个人信息保护与数据利用的平衡、损害赔偿的计算等。
来源:北大法学院2023年保研面试真题
06共同担保的法律问题(人大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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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共同担保是指同一债权有多个担保的情形,包括共同保证、共同抵押、混合担保等。核心问题:(1)担保人之间能否相互追偿?民法典第392条确立了混合担保中的追偿规则;(2)债权人应先实现哪种担保?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的债务人物保先执行;(3)担保份额如何确定?按约定,无约定平均分担。
来源:人大法学院2023年保研面试真题
07论隐私权的边界(清华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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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隐私权的边界涉及:(1)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如公众人物隐私权的限缩;(2)隐私权与言论自由的平衡,如新闻报道中的隐私披露;(3)隐私权与公共利益的关系,如疫情防控中的信息披露;(4)数字时代的新挑战,如大数据画像、算法推荐等。判断标准应综合考虑:信息类型、披露范围、当事人身份、社会公共利益等因素。
来源:清华法学院2023年保研面试真题
08违约金调整的标准(中政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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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违约金调整的标准:(1)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2)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适当减少。"过分高于"一般指超过损失的30%。调整时应综合考虑: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预期利益、当事人缔约地位强弱、是否适用格式合同等因素。
来源:中政法学院2023年保研面试真题
09网络侵权责任的认定(北大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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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网络侵权责任的认定:(1)网络用户侵权:网络用户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1194条);(2)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第1195条);(3)知道规则: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第1197条)。
来源:北大法学院2024年保研面试真题
10论夫妻财产制(人大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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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我国夫妻财产制包括:(1)法定财产制:婚后所得共同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收益等为夫妻共同财产;(2)约定财产制: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3)个人财产: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
来源:人大法学院2024年保研面试真题
11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清华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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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法定继承人的顺序:(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来源:清华法学院2024年保研面试真题
12格式条款的效力认定(中政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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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格式条款的效力认定:(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第496条);(2)格式条款具有无效情形的,该条款无效(第497条);(3)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第498条)。
来源:中政法学院2024年保研面试真题
13人格权禁令制度(北大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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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人格权禁令制度是民法典第997条新增的制度,是指民事主体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害其人格权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制止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行为人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该制度的特点:(1)程序简便、效率高;(2)不要求证明实际损害;(3)适用于正在发生或即将发生的侵害。对于网络环境下的名誉权、隐私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北大法学院2024年保研面试真题
14保理合同的法律问题(人大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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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保理合同是民法典新增的典型合同(第761-769条)。核心问题:(1)虚构应收账款的效力:应收账款债务人与应收账款债权人虚构应收账款作为转让标的,与保理人订立保理合同的,应收账款债务人不得以应收账款不存在为由对抗保理人(第763条);(2)多重保理的优先顺序:登记优先于通知,通知优先于比例;(3)有追索权保理与无追索权保理的区别。
来源:人大法学院2023年保研面试真题
15居住权制度的理解(清华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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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居住权是民法典新增的用益物权(第366-371条)。主要内容:(1)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2)设立方式:合同设立或遗嘱设立,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3)限制: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4)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或居住权人死亡时消灭。
来源:清华法学院2023年保研面试真题
16代位权与撤销权的区别(中政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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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代位权与撤销权的区别:(1)性质不同:代位权是债权人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撤销权是撤销债务人有害于债权的行为;(2)行使条件不同:代位权需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撤销权需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3)行使方式不同:代位权以诉讼方式行使,撤销权以诉讼方式行使;(4)效力不同:代位权行使的效果直接归属于债务人,撤销权行使的效果使债务人的行为自始无效。
来源:中政法学院2023年保研面试真题
17数人侵权的责任形态(北大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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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数人侵权的责任形态:(1)共同侵权: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第1168条);(2)教唆帮助侵权: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第1169条);(3)共同危险行为: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第1170条);(4)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根据因果关系类型分别承担连带责任或按份责任(第1171-1172条)。
来源:北大法学院2024年保研面试真题
18合同僵局的司法解除(人大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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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合同僵局是指合同双方均不愿继续履行合同,但又无法协商解除的情形。民法典第580条第2款规定:"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该条款确立了司法解除制度,解决了合同僵局问题。适用条件:(1)存在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等情形;(2)不能实现合同目的;(3)当事人请求。
来源:人大法学院2024年保研面试真题
19高空抛物责任(清华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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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高空抛物责任规定在《民法典》第1254条:(1)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2)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3)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高空抛物,未采取必要措施的应当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4)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来源:清华法学院2024年保研面试真题
20民法典对弱势群体的保护(中政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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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民法典对弱势群体的保护体现在:(1)未成年人保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制度、监护制度完善、收养条件严格化;(2)老年人保护: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居住权制度保障养老居住;(3)消费者保护:格式条款规制、惩罚性赔偿;(4)患者保护:知情同意规则、医疗损害责任;(5)妇女保护: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规则、家务劳动补偿制度;(6)残疾人保护: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规定。
来源:中政法学院2024年保研面试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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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预测重点20条
20011. 民法典体系创新 -- 人格权独立成编、侵权责任独立成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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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要点
民法典体系创新是2025年保研高频考点:(1)人格权独立成编的意义:改变传统大陆法系将人格权附属于侵权责任法的立法模式,彰显以人为本理念;(2)侵权责任独立成编:完善民事权利保护体系;(3)合同编通则发挥债法总则功能;(4)"提取公因式"的立法技术。面试时需能够评价这些创新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来源:王利明《民法学》第六版 2023;保研面试高频考点
022. 物权行为理论 -- 独立性与无因性、中国法的取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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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要点
物权行为理论是民法保研的经典考点:(1)德国法上的物权行为独立性与无因性;(2)中国法的取舍:民法典第215条确立区分原则,但未采纳无因性;(3)学界争论:王利明教授主张区分原则但不采纳无因性,有学者主张完全采纳。面试时需能够比较分析不同观点并给出自己的见解。
来源:王利明《物权法研究》第四版 2016;保研面试高频考点
033. 善意取得制度 -- 构成要件、适用范围、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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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要点
善意取得制度是物权法重点:(1)构成要件:无权处分、受让人善意、合理对价、已完成登记或交付;(2)适用范围:动产和不动产均可适用;(3)举证责任:受让人善意的举证责任分配;(4)遗失物的特殊规则:2年内可追回。面试时需能够结合案例分析。
来源:《民法典》第311条;王利明《物权法研究》
044. 绿色原则 -- 生态文明入法、司法适用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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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要点
绿色原则是民法典的创新规定:(1)第9条确立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2)意义:将生态文明理念融入民法体系;(3)司法适用困境:绿色原则属于倡导性原则,缺乏直接法律后果;(4)具体化路径:合同履行中的绿色义务、物权行使中的环境保护要求。面试时需能够评价该原则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挑战。
来源:《民法典》第9条;保研面试高频考点
055. 个人信息保护 -- 民法路径、与个人信息保护法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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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要点
个人信息保护是2024-2025年热点:(1)民法典人格权编的规定(第1034-1039条);(2)个人信息的定义和处理原则;(3)与《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衔接;(4)个人信息权益的性质定位(人格权还是财产权);(5)损害赔偿的计算。面试时需能够分析民法路径与专门立法的关系。
来源:《民法典》第1034-1039条;《个人信息保护法》
066. 居住权制度 -- 用益物权新类型、登记要件、养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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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要点
居住权是民法典新增的用益物权:(1)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第366条);(2)设立方式:合同设立或遗嘱设立,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3)限制: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4)养老功能:保障老年人居住权益。面试时需能够分析居住权的制度价值和实践意义。
来源:《民法典》第366-371条;保研面试高频考点
077. 合同解除制度 -- 法定解除、司法解除(合同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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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要点
合同解除制度是合同法重点:(1)约定解除(第562条);(2)法定解除(第563条);(3)司法解除(合同僵局):第580条第2款确立的违约方解除权;(4)解除的效力:恢复原状、赔偿损失。面试时需能够分析合同僵局的司法解除规则及其适用条件。
来源:《民法典》第562-566、580条;崔建远《合同法》
088. 违约金调整 -- 过高于损失的判断标准(30%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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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要点
违约金调整是实务热点:(1)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可以请求增加;(2)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可以请求适当减少;(3)"过分高于"的判断标准:一般指超过损失的30%;(4)调整时考虑的因素: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预期利益等。面试时需能够分析违约金调整的司法实践。
来源:《民法典》第585条;《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第65条
099. 夫妻共同债务 -- 共签共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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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要点
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是婚姻法热点:(1)共签共债: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2)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3)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举证责任:债权人能够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4)举证责任分配规则。面试时需能够分析该规则的立法目的和司法适用。
来源:《民法典》第1064条;《夫妻债务司法解释》
1010. 遗产管理人制度 -- 新增制度、职责、选任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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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要点
遗产管理人制度是继承编新增亮点:(1)选任顺序:继承人推选→继承人共同担任→民政部门或村委会担任;(2)职责:清理遗产、制作遗产清单、报告遗产情况、防止遗产毁损、处理债权债务等;(3)责任: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面试时需能够分析该制度的立法目的和实践意义。
来源:《民法典》第1145-1149条;保研面试高频考点
1111. 人格权禁令制度 -- 诉前保护、网络环境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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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要点
人格权禁令制度是民法典新增制度:(1)法律依据:第997条;(2)适用条件: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侵害人格权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制止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3)特点:程序简便、效率高、不要求证明实际损害;(4)网络环境适用:对网络环境下的名誉权、隐私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面试时需能够分析该制度的创新价值。
来源:《民法典》第997条;保研面试高频考点
1212. 高空抛物责任 -- 建筑物使用人补偿、物业安保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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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要点
高空抛物责任是侵权责任法热点:(1)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2)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3)物业服务企业的安全保障义务;(4)公安机关的调查职责。面试时需能够分析该规则的利益平衡机制和实践挑战。
来源:《民法典》第1254条;保研面试高频考点
1313. 网络侵权责任 -- 通知规则、知道规则、平台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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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要点
网络侵权责任是数字经济时代热点:(1)通知规则(避风港规则):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承担连带责任(第1195条);(2)知道规则: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的,承担连带责任(第1197条);(3)平台责任的边界。面试时需能够分析网络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来源:《民法典》第1194-1197条;保研面试高频考点
1414. 混合担保 -- 担保人追偿权、实现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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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要点
混合担保是担保法热点:(1)同一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规则(第392条);(2)担保人之间能否相互追偿的争议;(3)债权人实现担保的顺序: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的债务人物保先执行;(4)担保份额的确定。面试时需能够分析混合担保的规则体系和实践问题。
来源:《民法典》第392条;保研面试高频考点
1515. 情势变更 -- 与不可抗力的区分、司法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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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要点
情势变更是合同法重点:(1)构成要件:合同成立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无法预见、不属于商业风险、继续履行明显不公平;(2)与不可抗力的区分:不可抗力侧重客观不能履行,情势变更侧重履行困难;(3)法律后果:可以请求重新协商或请求法院/仲裁机构变更或解除合同(第533条)。面试时需能够区分情势变更与不可抗力。
来源:《民法典》第533条;崔建远《合同法》
1616. 保理合同 -- 虚构应收账款、多重保理优先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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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要点
保理合同是民法典新增的典型合同:(1)定义:应收账款债权人将现有的或者将有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人,保理人提供资金融通等服务的合同(第761条);(2)虚构应收账款的效力:应收账款债务人不得以应收账款不存在为由对抗保理人(第763条);(3)多重保理的优先顺序:登记优先于通知,通知优先于比例。面试时需能够分析保理合同的特殊规则。
来源:《民法典》第761-769条;保研面试高频考点
1717. 数人侵权 -- 共同侵权、共同危险、无意思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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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要点
数人侵权是侵权责任法重点:(1)共同侵权: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责任(第1168条);(2)教唆帮助侵权(第1169条);(3)共同危险行为: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第1170条);(4)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根据因果关系类型分别承担连带责任或按份责任(第1171-1172条)。面试时需能够区分不同类型数人侵权的责任承担。
来源:《民法典》第1168-1172条;程啸《侵权责任法》
1818. 缔约过失责任 -- 恶意磋商、赔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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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要点
缔约过失责任是合同法基础考点:(1)适用情形:假借订立合同恶意磋商、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泄露或不正当使用商业秘密等(第500条);(2)赔偿范围:缔约过程中的合理费用损失(直接损失),不包括合同履行后的预期利润;(3)与违约责任的区别。面试时需能够分析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和赔偿范围。
来源:《民法典》第500条;崔建远《合同法》
1919. 诉讼时效 -- 3年普通时效、起算规则、中断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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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要点
诉讼时效制度是民法基础考点:(1)普通诉讼时效期间:3年(第188条);(2)起算规则: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3)最长诉讼时效期间:20年;(4)中断事由: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同意履行义务等。面试时需能够分析诉讼时效的起算和中断规则。
来源:《民法典》第188-199条;梁慧星《民法总论》
2020. 民法典对弱势群体保护 -- 未成年人、老年人、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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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要点
民法典对弱势群体的保护:(1)未成年人保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制度、监护制度完善、收养条件严格化;(2)老年人保护: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居住权制度保障养老居住;(3)消费者保护:格式条款规制、惩罚性赔偿;(4)妇女保护: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规则、家务劳动补偿制度;(5)残疾人保护: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规定。面试时需能够系统阐述民法典的保护机制。
来源:《民法典》各编;保研面试高频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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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院校特色与热点
20 道01北大民法的学术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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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北大民法的学术特色:(1)注重理论深度,强调民法教义学研究;(2)关注比较法,尤其是德国法、日本法的借鉴;(3)尹田教授的物权法研究、葛云松教授的债法研究具有影响力;(4)面试常考理论争议问题,如物权行为理论、法律行为效力等;(5)注重考查学生的学术思维能力和文献阅读能力。
来源:北大法学院官网、历年保研经验帖
02人大民法的学术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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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人大民法的学术特色:(1)王利明教授领衔的民商法学科,注重体系化研究;(2)强调民法典编纂的理论与实践;(3)人格权法、侵权责任法研究处于领先地位;(4)面试注重基础知识和体系化思维;(5)常考民法典新制度的理解与适用。
来源:人大法学院官网、历年保研经验帖
03清华民法的学术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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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清华民法的学术特色:(1)崔建远教授的合同法研究、程啸教授的侵权责任法研究具有影响力;(2)注重实务问题的理论分析;(3)强调法律与科技的交叉研究,如人工智能、大数据等;(4)面试常考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的热点问题;(5)关注新兴领域的法律规制。
来源:清华法学院官网、历年保研经验帖
04中政民法的学术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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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中政民法的学术特色:(1)理论与实务并重的传统;(2)李永军教授的民法总则研究、刘家安教授的物权法研究具有影响力;(3)注重法条分析和案例研究;(4)面试常考具体制度的适用问题;(5)强调法学思维的逻辑性和严谨性。
来源:中政法学院官网、历年保研经验帖
052024年民法热点:数据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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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数据权益保护是2024年民法热点:(1)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其法律属性尚存争议(物权说、知识产权说、新型权利说);(2)民法典第127条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作了原则性规定;(3)《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构建了数据保护的法律框架;(4)司法实践中数据竞争纠纷案件增多,如数据爬取、数据垄断等;(5)理论难点在于数据权益的边界划定和利益平衡。
来源:2024年法学研究热点、保研面试预测
062024年民法热点:人工智能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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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人工智能侵权责任是前沿热点:(1)AI自主决策造成损害时的责任主体认定(开发者、使用者、AI本身?);(2)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责任的特殊性;(3)AI生成内容的著作权归属问题;(4)深度伪造(Deepfake)侵害人格权的责任;(5)现行侵权责任法框架的适用困境和制度完善方向。
来源:2024年法学研究热点、保研面试预测
072024年民法热点:平台经济中的合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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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平台经济中的合同问题:(1)格式条款的效力认定,如平台用户协议中的免责条款;(2)平台经营者的义务边界,如审核义务、安全保障义务;(3)电子商务合同的特殊规则,如自动信息系统订立合同的效力;(4)直播带货中的合同关系认定(买卖合同还是委托合同?);(5)平台用工关系中的合同性质争议(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来源:2024年法学研究热点、保研面试预测
082024年民法热点:人格权商业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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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人格权商业化利用的热点问题:(1)姓名、肖像等人格要素的商业化许可使用;(2)民法典第993条确认了人格权的许可使用规则;(3)死者人格利益的保护期限和保护方式;(4)虚拟形象、AI换脸等新型人格利益的保护;(5)人格权商业化利用中的合同效力和违约责任问题。
来源:2024年法学研究热点、保研面试预测
092024年民法热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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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热点:(1)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2)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限制与改革方向;(3)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法律规制;(4)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5)民法典物权编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的规定与完善。
来源:2024年法学研究热点、保研面试预测
102024年民法热点:婚姻家庭编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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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婚姻家庭编新问题:(1)离婚冷静期制度的实施效果与争议;(2)家务劳动补偿制度的司法适用;(3)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规则的完善;(4)非婚同居关系的法律规制;(5)人工生殖技术带来的亲子关系认定问题(如代孕子女的法律地位)。
来源:2024年法学研究热点、保研面试预测
11北大:请求权基础方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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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请求权基础方法论是北大民法教学的特色:(1)以请求权基础为分析框架,依次检查合同请求权、类合同请求权、物权请求权、侵权请求权、不当得利请求权等;(2)王泽鉴教授的请求权基础理论在北大教学中影响深远;(3)面试中常以案例分析形式考查;(4)答题要点:明确请求权基础、分析构成要件、涵摄案件事实、得出结论。
来源:北大法学院教学特色、王泽鉴《民法总则》
12人大:民法典编纂的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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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民法典编纂的理论与实践:(1)"两步走"立法策略:先制定民法总则,再编纂各分编;(2)民法典的体例结构: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3)王利明教授作为民法典编纂参与者,其学术观点对立法的影响;(4)民法典的中国特色:人格权独立成编、绿色原则等;(5)民法典实施中的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案例。
来源:人大法学院教学特色、民法典编纂资料
13清华:合同法的实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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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合同法的实务问题:(1)合同解释方法的运用,如文义解释、体系解释、目的解释;(2)合同漏洞的填补规则;(3)合同效力的判断,如效力待定、可撤销、无效的区分;(4)违约责任的具体计算,如可得利益损失的确定;(5)合同僵局的司法解除问题。
来源:清华法学院教学特色、崔建远《合同法》
14中政:侵权责任法的体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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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侵权责任法的体系化:(1)归责原则体系:过错责任、过错推定、无过错责任的三层结构;(2)侵权责任构成要件:行为、损害、因果关系、过错;(3)特殊侵权类型的类型化研究;(4)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5)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保险责任的协调。
来源:中政法学院教学特色、程啸《侵权责任法》
152025年预测:数字时代民法典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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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数字时代民法典适用的新挑战:(1)虚拟财产的继承问题(如游戏账号、数字货币);(2)算法推荐中的合同责任;(3)数字人格权的保护(如数字分身、虚拟形象);(4)区块链技术对物权登记的影响;(5)元宇宙中的交易行为法律规制。这些新问题需要在民法典框架内寻求解决方案。
来源:2025年法学研究预测热点
162025年预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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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1)民法典第1232-1235条构建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2)惩罚性赔偿在环境侵权中的适用;(3)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的司法认定;(4)环境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的协调;(5)碳排放权交易的法律规制。这些是绿色原则的具体化和制度化。
来源:2025年法学研究预测热点
172025年预测:民法典与单行法的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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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民法典与单行法的协调问题:(1)民法典与《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衔接;(2)民法典与《数据安全法》的关系;(3)民法典与《电子商务法》的协调;(4)民法典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5)民法典与其他商事单行法的关系。一般法与特别法的适用规则是关键。
来源:2025年法学研究预测热点
182025年预测:民法典司法解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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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民法典司法解释的发展:(1)最高人民法院已出台多部民法典配套司法解释;(2)总则编司法解释、物权编司法解释、合同编司法解释等;(3)司法解释对民法典新制度的细化和补充;(4)指导性案例对民法典适用的指引作用;(5)司法解释与民法典的价值协调问题。
来源:2025年法学研究预测热点
192025年预测:比较法视野下的中国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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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比较法视野下的中国民法:(1)中国民法典与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的比较;(2)人格权独立成编的世界意义;(3)中国民法对大陆法系传统的继承与创新;(4)英美法系对中国民法的影响(如惩罚性赔偿);(5)中国民法典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协调的贡献。
来源:2025年法学研究预测热点
202025年预测:民法教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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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民法教学改革趋势:(1)案例教学法的推广,如请求权基础分析方法;(2)民法典时代的教材更新和课程体系调整;(3)实践教学的加强,如模拟法庭、法律诊所;(4)跨学科研究的兴起,如法经济学、法社会学方法的运用;(5)数字化教学资源的建设和应用。
来源:2025年法学教育改革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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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高频考点补充
10 道01物权行为理论的中国法适用争议(理论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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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物权行为理论源于德国法,核心包括物权行为独立性与无因性。中国民法典未完全采纳该理论,但第215条确立了区分原则,即物权变动的原因行为(合同)与物权变动本身相区分。主流观点认为中国法采纳"区分原则但不采纳无因性",原因行为无效时物权变动亦无效。但也有学者主张应部分承认无因性以保护交易安全。实务中,善意取得制度(第311条)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未采纳无因性理论的不足,保护了善意第三人的合理信赖,实现了类似无因性的效果。
来源:《民法典》第215条、第311条;王利明《物权法研究》
02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处理规则(理论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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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是指同一行为既构成违约又构成侵权的情形。《民法典》第186条明确规定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处理规则包括:第一,权利人只能择一行使,不得同时主张双重赔偿;第二,选择权的行使原则上在诉讼中完成,一经选择不得变更;第三,两种责任在举证责任、赔偿范围、诉讼时效等方面存在差异——违约责任适用严格责任原则,侵权责任一般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第四,违约责任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而侵权责任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来源:《民法典》第186条、第187条;崔建远《合同法》
032024年《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的新规定(最新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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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2023年12月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是民法典实施后的重大司法解释。主要新规定包括:一是细化了预约合同与本约的区分标准,明确了预约合同违约的损害赔偿范围(第6-8条);二是明确了合同效力判断中"违反强制性规定"的认定标准,区分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与管理性强制性规定(第16-17条);三是完善了以物抵债协议的效力规则,区分履行期届满前后的不同处理方式;四是细化了违约金调整标准,明确"过分高于损失"一般指超过损失的30%;五是规定了合同保全中代位权诉讼的管辖规则。
来源:法释〔2023〕13号;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04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的新规则(最新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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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回应了婚姻家庭领域的新问题。主要新规则包括:第一,细化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标准,明确婚后父母出资购房的归属规则,区分全额出资与部分出资的不同处理;第二,完善了离婚经济补偿制度的适用条件和计算标准,肯定家务劳动的价值;第三,明确了夫妻一方大额处分共同财产的效力,未经另一方同意的大额赠与可被认定无效;第四,回应了直播打赏、网络消费等新型消费形态下的夫妻财产争议;第五,细化了离婚时虚拟财产(如网络店铺、自媒体账号)的分割规则。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民法典》第1062-1065条
05中国民法典与德国民法典的比较(比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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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中国民法典与德国民法典(BGB)的比较是保研面试经典问题。主要区别包括:第一,体例结构不同——德国民法典采五编制(总则、债法、物法、亲属、继承),中国民法典采七编制,新增人格权编和侵权责任编;第二,人格权法的地位不同——德国将人格权附于侵权法中规定,中国将其独立成编;第三,物权行为理论——德国完全采纳物权行为独立性与无因性,中国仅采纳区分原则而不采纳无因性;第四,债法体系——德国设债法总则,中国以合同编通则发挥债法总则功能;第五,绿色原则——中国民法典独创性地确立了绿色原则(第9条),德国法无此规定。共同点在于均以潘德克顿体系为基础,采用"提取公因式"的立法技术。
来源:《民法典》各编;王利明《民法学》第六版
06诉讼时效中断事由的认定(经典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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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法定事由的发生,致使已经进行的时效期间全部归于无效,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根据《民法典》第195条,中断事由包括:第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包括书面催告、口头请求等能够证明主张权利的行为;第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包括分期履行、部分履行、请求延期履行、提供担保等;第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自提交起诉状或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中断;第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如申请支付令、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等。中断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来源:《民法典》第195条;《诉讼时效司法解释》第10-15条
07保证方式的推定规则(经典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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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保证方式是指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民法典》第686条对保证方式的推定规则作出了重大修改。根据该条第2款,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这一规定与原《担保法》第19条截然相反——原法规定推定为连带责任保证。立法理由在于:一般保证赋予保证人先诉抗辩权,对保证人更为有利,推定为一般保证更符合公平原则和保证制度的从属性特征。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的核心区别在于: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债权人须先就债务人财产强制执行仍不能清偿时,才能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第687条)。
来源:《民法典》第686条、第687条;《担保制度司法解释》第25-27条
08民法典的中国特色与制度创新(综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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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民法典的中国特色与制度创新体现在多个层面。体系创新方面:人格权独立成编,开创了世界民事立法先例;侵权责任独立成编,区别于大陆法系传统立法模式;合同编通则实质上发挥债法总则的功能。理念创新方面:确立绿色原则(第9条),将生态文明理念融入民法体系;强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融入。制度创新方面:新增居住权制度(第366-371条)、保理合同(第761-769条)、遗产管理人制度(第1145-1149条);完善人格权禁令制度(第997条)、高空抛物责任规则(第1254条)、离婚冷静期制度(第1077条);延长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第188条),增设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第33条)。这些创新体现了中国民法典的时代性和先进性。
来源:《民法典》各编;王利明《民法学》第六版
09格式条款的效力认定规则(经典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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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格式条款的效力认定规则是合同法经典考点,规定于《民法典》第496-498条。第一,格式条款的定义: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第496条第2款)。第二,提示说明义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采取合理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并按对方要求予以说明;未履行提示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未注意或理解该条款的,对方可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第三,格式条款无效情形:具有民法典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情形的;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第497条)。第四,解释规则: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第498条)。
来源:《民法典》第496-498条;《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第9-10条
10民法典对数字经济的回应(最新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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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民法典对数字经济的回应体现在多个方面。数据权益保护方面:第127条明确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为数据权益保护提供了基本法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第1034-1039条系统规定了个人信息的定义、处理原则和个人信息权益,与《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形成完整的法律体系。网络侵权方面:第1194-1197条构建了网络侵权责任体系,确立了"通知-删除"规则和"知道规则"。合同领域:格式条款规制(第496-498条)有效回应了平台经济中大量使用格式条款的现实。人格权领域:第997条人格权禁令制度为数字环境下的人格权保护提供了快速救济途径。此外,民法典对虚拟财产继承、算法推荐中的消费者保护等问题也提供了基本法律框架。
来源:《民法典》第127条、第1034-1039条、第1194-1197条;《个人信息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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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院校真题补充
20 道01论民法典的体系创新(北大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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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民法典的体系创新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第一,人格权独立成编,开创世界民事立法先例,彰显以人为本的立法理念,将人格权从侵权法中独立出来予以系统规定。第二,侵权责任独立成编,区别于大陆法系传统债法体系,完善了民事权利保护体系。第三,合同编通则实质上发挥债法总则的功能,解决了不设债法总则带来的体系缺憾。第四,物权编完善了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体系,新增居住权等制度。第五,婚姻家庭编和继承编体现了传统伦理与现代法治的结合。整体采用"提取公因式"的立法技术,形成总分结构,逻辑清晰、体系完整,为世界民法典编纂提供了中国方案。
来源:北京大学法学院2024年保研面试真题
02物权行为理论的中国法适用(人大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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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物权行为理论源于德国法,核心包括物权行为独立性与无因性两个方面。中国民法典未完全采纳该理论,但通过第215条确立了区分原则,即物权变动的原因行为(合同)与物权变动本身相区分。主流学说认为中国法采纳"区分原则但不采纳无因性",即原因行为无效时物权变动亦随之无效。然而善意取得制度(第311条)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未采纳无因性的不足,保护了善意第三人的合理信赖。实务中,区分原则的意义在于:未办理物权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合同效力的判断独立于物权变动。这既维护了合同自由原则,又保障了交易安全。
来源: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24年保研面试真题
03善意取得制度的构成要件(清华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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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善意取得制度规定于《民法典》第311条,其构成要件包括:第一,无权处分——转让人无处分权而处分他人财产,这是善意取得的前提条件。第二,受让人善意——受让人受让不动产或动产时不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且无重大过失;善意的判断时点为受让时。第三,合理对价——受让人以合理的价格受让,无偿取得不适用善意取得。第四,已完成登记或交付——不动产已完成变更登记,动产已交付。此外,遗失物有特殊规则:所有权人等权利人有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请求返还,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的,须向受让人支付费用后方可请求返还。
来源:清华大学法学院2024年保研面试真题
04合同解除制度的完善(中政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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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民法典对合同解除制度的完善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约定解除(第562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解除合同,也可约定解除事由,事由成就时解除权人可解除合同。第二,法定解除(第563条):列举了五种法定解除事由,包括不可抗力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预期违约、迟延履行经催告后仍未履行、根本违约以及其他法定情形。第三,司法解除制度——这是民法典的重大创新。第580条第2款规定,非金钱债务存在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等情形,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法院或仲裁机构可根据当事人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从而解决了合同僵局问题。解除的效力方面,第566条明确了恢复原状、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等法律后果。
来源:中国政法大学2024年保研面试真题
05人格权独立成编的意义(武大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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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人格权独立成编是民法典最突出的体系创新,其意义表现在以下层面。第一,体系价值:改变了传统大陆法系民法典将人格权附属于侵权责任法或在主体制度中附带规定的立法模式,使人格权法获得了独立的规范体系。第二,价值宣示:彰显了以人为本、人格尊严至上的立法理念,回应了"人的尊严"这一现代法治核心价值。第三,制度完善:系统规定了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各种具体人格权及其保护规则,新增了人格权禁令制度(第997条)。第四,时代回应:回应了信息时代个人信息保护、隐私权保护、人格权商业化利用等新问题。第五,比较法贡献:为世界民法典编纂提供了中国方案,是大陆法系民事立法的重大创新。
来源:武汉大学法学院2024年保研面试真题
06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体系(华东政法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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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体系由三个层次构成。第一,过错责任原则(第1165条第1款):一般侵权行为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受害人须证明加害人存在过错,这是侵权责任法最基本、最普遍的归责原则。第二,过错推定原则(第1165条第2款):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适用于建筑物及其物件损害责任、医疗损害责任中的部分情形等。第三,无过错责任原则(第1166条):不以过错为要件,法律明确规定适用的情形包括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高度危险责任、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等。三个层次相互配合,过错责任保障行为自由,无过错责任保护受害人权益,过错推定则在两者之间寻求平衡。
来源:华东政法大学2024年保研面试真题
07民法典绿色原则的理解(吉大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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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绿色原则是民法典第9条确立的基本原则,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该原则的意义在于:第一,将生态文明理念融入民法典总则,确立了绿色发展的私法基础。第二,为各分编具体制度提供价值指引,如合同编中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第509条第3款);物权编中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应当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第326条)。第三,绿色原则也体现在侵权责任编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第1229-1235条)中。其局限性在于:绿色原则属于倡导性原则,缺乏独立的法律后果规定,在司法实践中直接适用存在困难,需要通过具体制度加以落实和细化。
来源:吉林大学法学院2024年保研面试真题
08居住权制度的实践问题(浙大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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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居住权是民法典新增的用益物权(第366-371条),但在实践中面临诸多问题。第一,设立方式方面,居住权可通过合同或遗嘱设立,均须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实践中居住权登记程序尚不完善,部分地区登记机构尚未开展居住权登记业务。第二,养老功能方面,居住权的重要制度价值在于保障老年人的居住权益,如老年人将房屋过户给子女后通过设立居住权保障自身居住。第三,制度限制方面,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原则上不得出租,这些限制影响了居住权的经济利用价值。第四,与抵押权竞合方面,同一住宅上同时存在居住权和抵押权时,居住权对抵押权实现的影响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明确。
来源: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2024年保研面试真题
09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规则(厦大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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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规则规定于《民法典》第1064条,确立了三层结构。第一层,共签共债: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第二层,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第三层,共同生活和共同生产经营: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原则上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举证责任分配规则为:在日常生活范围内的债务推定为共同债务,超出日常生活范围的债务由债权人承担举证责任。这一规则有效平衡了债权人利益与非举债方配偶利益的保护。
来源:厦门大学法学院2024年保研面试真题
10遗产管理人制度的创新(上海交大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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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遗产管理人制度是民法典继承编的新增亮点(第1145-1149条),其创新之处体现在以下方面。第一,选任规则的层次性: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第二,职责的明确性: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等职责。第三,责任制度:遗产管理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该制度填补了遗产管理制度的立法空白,有利于保护继承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2024年保研面试真题
11网络侵权责任的认定(南京大学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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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网络侵权责任规定于《民法典》第1194-1197条,构建了完整的网络侵权责任体系。第一,网络用户的直接责任(第1194条):网络用户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二,通知规则即"避风港规则"(第1195条):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第三,反通知规则(第1196条):被采取措施的网络用户可以提交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声明,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将声明转送权利人并告知其可投诉或起诉。第四,知道规则(第1197条):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来源:南京大学法学院2024年保研面试真题
12格式条款的效力认定(中南财经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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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格式条款的效力认定规则规定于《民法典》第496-498条。第一,格式条款的定义: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第496条第2款)。第二,提示说明义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采取合理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并按对方要求予以说明。未履行该义务致使对方未注意或理解该条款的,对方可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第三,格式条款无效情形(第497条):具有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情形的;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第四,解释规则(第498条):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来源: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4年保研面试真题
13违约金调整的标准(对外经贸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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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违约金调整规则规定于《民法典》第585条,并由《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第65条进一步细化。第一,增加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增加后的违约金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第二,减少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适当减少。第三,"过分高于"的判断标准:根据司法解释,一般以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为标准。第四,调整时综合考虑的因素包括: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预期利益、当事人缔约地位强弱、是否适用格式合同等。第五,违约金与定金不能并用,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其一。实务中法院调整违约金时还应注意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避免过度干预。
来源: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2024年保研面试真题
14情势变更与不可抗力的区分(北大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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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情势变更(第533条)与不可抗力(第180条、第563条第1项)的区分是合同法经典问题。第一,概念不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战争等;情势变更指合同成立后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第二,对履行的影响不同:不可抗力侧重客观不能履行,即合同在事实上或法律上已经无法履行;情势变更侧重履行困难,合同仍可履行但继续履行对一方明显不公平。第三,法律后果不同:不可抗力可导致合同解除和免责;情势变更的效果是重新协商或请求变更、解除合同,不当然免责。第四,制度功能不同:不可抗力主要解决免责问题,情势变更主要解决合同公平问题。实务中同一事件可能同时构成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应根据具体情形选择适用。
来源:北京大学法学院2023年保研面试真题
15保理合同的法律问题(人大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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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保理合同是民法典新增的典型合同(第761-769条),涉及以下核心法律问题。第一,保理合同的定义:应收账款债权人将现有的或者将有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人,保理人提供资金融通、应收账款管理或者催收、应收账款债务人付款担保等服务的合同。第二,虚构应收账款的效力(第763条):应收账款债权人与债务人虚构应收账款作为转让标的,与保理人订立保理合同的,应收账款债务人不得以应收账款不存在为由对抗保理人。第三,多重保理的优先顺序:同一应收账款存在多个保理人的,已登记的优先于未登记的;均已登记的,登记在先的优先于登记在后的;均未登记的,由最先到达应收账款债务人的转让通知中载明的保理人取得应收账款。第四,有追索权保理与无追索权保理的区别:有追索权保理中保理人可向债权人追索,无追索权保理中保理人承担债务人信用风险。
来源: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23年保研面试真题
16人格权禁令制度(清华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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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人格权禁令制度是民法典第997条新增的重要制度。第一,适用条件:民事主体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害其人格权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制止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行为人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第二,制度特点:程序简便、效率高,不要求证明已经发生实际损害,适用于正在发生或即将发生的侵害。第三,与诉讼保全的区别:人格权禁令是实体法上的独立请求权基础,不以提起诉讼为前提;而诉讼保全是程序法上的临时措施,须以诉讼为前提。第四,实践意义:在数字时代,网络侵权传播速度快、损害难以弥补,人格权禁令制度为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的快速保护提供了重要救济途径。第五,与《反家庭暴力法》中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形成互补,构建了完整的人格权预防性保护体系。
来源:清华大学法学院2023年保研面试真题
17高空抛物责任的认定(中政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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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高空抛物责任规定于《民法典》第1254条,构建了多层次的责任体系。第一,直接侵权人责任: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第二,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这是公平责任原则的体现,旨在保护受害人。第三,物业服务企业责任: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高空抛物,未采取必要措施的应当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第四,公安机关调查职责: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相比原《侵权责任法》第87条,民法典增加了物业服务企业责任和公安机关调查职责的规定,完善了责任体系。
来源:中国政法大学2023年保研面试真题
18混合担保的实现顺序(武大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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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混合担保是指同一债权既有物的担保(担保物权)又有人的担保(保证)的情形,规则规定于《民法典》第392条。第一,约定优先原则: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有约定的从约定。第二,无约定时的实现顺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情形: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第四,担保人之间的追偿问题:民法典未明确规定担保人之间能否相互追偿,学界和实务中存在争议。《担保制度司法解释》第13条明确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第三人提供担保,担保人之间约定可以相互追偿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请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
来源:武汉大学法学院2023年保研面试真题
19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华东政法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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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缔约过失责任规定于《民法典》第500条和第501条,其赔偿范围是核心争议问题。第一,适用情形:假借订立合同恶意磋商、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第二,赔偿范围的界定:通说认为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限于信赖利益损失,即当事人因信赖合同能够有效成立而遭受的损失,包括缔约费用(如差旅费、尽职调查费用)、准备履行的费用(如为准备履行合同而支出的费用)等直接损失。第三,是否包括机会损失:学界存在争议,主流观点认为在特定情形下可以赔偿丧失与第三人订约机会的损失,但须有充分的因果关系证明。第四,与违约责任赔偿范围的区别:违约责任的赔偿范围包括履行利益(可得利益),而缔约过失责任仅赔偿信赖利益,一般不超过履行利益的范围。
来源:华东政法大学2023年保研面试真题
20民法典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吉大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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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民法典对弱势群体的保护贯穿各编,体现了实质正义的价值追求。第一,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完善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制度、监护制度和收养条件,规定了离婚时应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规则。第二,老年人保护方面:新增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第33条),允许成年人预先确定监护人;居住权制度为以房养老提供了法律保障。第三,消费者保护方面:严格规制格式条款(第496-498条),规定了产品责任中的惩罚性赔偿(第1207条)。第四,妇女保护方面:确立了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规则(第1064条),完善了家务劳动补偿制度(第1088条),取消了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性别限制。第五,患者保护方面:规定了知情同意规则、医疗损害责任和推定过错情形。第六,残疾人保护方面: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规定保障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吉林大学法学院2023年保研面试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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