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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核心教材
8 本01赵旭东《商法学》(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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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信息
作者:赵旭东 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版次:第四版(2022年)
重点章节
公司法总论、公司治理、股东权利、公司资本制度、公司解散与清算
来源:高等教育出版社 2022
02范健、王建文《商法学》(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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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信息
作者:范健、王建文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版次:第五版(2021年)
重点章节
商法总则、公司法、证券法、保险法、破产法、票据法
来源:法律出版社 2021
03王保树《经济法原理》(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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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信息
作者:王保树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版次:第五版(2019年)
重点章节
经济法基础理论、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来源: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19
04施天涛《公司法论》(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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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信息
作者:施天涛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版次:第四版(2018年)
重点章节
公司设立、公司资本、公司治理、股东权利、公司人格否认
来源:法律出版社 2018
05叶林《证券法》(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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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信息
作者:叶林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版次:第四版(2021年)
重点章节
证券发行制度、信息披露制度、证券违法行为、证券投资者保护
来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21
06王欣新《破产法》(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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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信息
作者:王欣新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版次:第四版(2019年)
重点章节
破产申请与受理、管理人制度、破产债权、重整程序、破产财产分配
来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9
07王晓晔《反垄断法》(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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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信息
作者:王晓晔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版次:第二版(2021年)
重点章节
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政垄断
来源:法律出版社 2021
08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第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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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信息
作者:吴汉东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版次:第七版(2021年)
重点章节
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知识产权国际保护
来源:法律出版社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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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名词解释高频题
20 道01法人人格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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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法人人格否认(揭开公司面纱)是指在特定法律关系中,否认公司的独立人格和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制度。适用条件:(1)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2)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3)行为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2023年新公司法增加了横向人格否认的规定。
来源:《公司法》第23条;施天涛《公司法论》
02股东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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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股东有限责任是指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制度。有限责任是公司法的基本原则,将股东的投资风险限制在出资范围内,鼓励投资创业。例外:股东滥用有限责任的,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来源:《公司法》第4条;赵旭东《商法学》
03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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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特征:(1)法定性:法律强制要求制定;(2)自治性: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股东可以自由约定;(3)公开性:公司章程需要登记公示。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来源:《公司法》第10条;施天涛《公司法论》
04董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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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董事义务是指董事对公司负有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忠实义务:董事应当忠实履行职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不得挪用公司资金等。勤勉义务:董事执行职务应当为公司的最大利益尽到管理者通常应有的合理注意。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公司法》第180-181条;施天涛《公司法论》
0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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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劳务或义务的行为。关联方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以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法律规制:关联交易不得损害公司利益,关联股东在表决时应当回避,公司可以要求关联方赔偿因关联交易造成的损失。
来源:《公司法》第182条;赵旭东《商法学》
06证券内幕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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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证券内幕交易是指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的行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发行人及其董监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发行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等。内幕信息: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对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来源:《证券法》第50-54条;叶林《证券法》
07知识产权穷竭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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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知识产权穷竭原则(权利耗尽原则)是指知识产权产品经权利人同意首次销售后,权利人对该特定产品的知识产权即告穷竭,购买者可以自由转售、使用该产品。包括:(1)发行权穷竭:作品原件或复制件经权利人许可首次销售后,发行权穷竭;(2)专利权穷竭:专利产品经权利人许可首次销售后,专利权穷竭。穷竭范围:国内穷竭与国际穷竭的争议。
来源: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第七版 2021
08反垄断法相关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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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相关市场是指经营者在一定时期内就特定商品或服务进行竞争的商品范围和地域范围。包括:(1)相关商品市场:根据商品的特性、用途、价格等因素,消费者认为具有较为紧密替代关系的一组或一类商品;(2)相关地域市场:消费者获取具有较为紧密替代关系的商品的地理区域。界定方法:需求替代分析、供给替代分析、假定垄断者测试(SSNIP测试)。
来源:《反垄断法》第15条;王晓晔《反垄断法》
09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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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法律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类型:(1)混淆行为;(2)商业贿赂;(3)虚假宣传;(4)侵犯商业秘密;(5)不正当有奖销售;(6)商业诋毁;(7)互联网不正当竞争。反不正当竞争法旨在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来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王保树《经济法原理》
10消费者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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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消费者权益保护是指国家保护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依法享有的权利。消费者权利: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结社权、获得知识权、受尊重权、监督权。经营者义务: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接受监督、保障安全、提供真实信息、出具凭证等。
来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王保树《经济法原理》
11公司资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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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公司资本制度是指法律关于公司资本的形成、维持、退出等方面的制度安排。2023年新公司法的改革:(1)注册资本限期认缴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5年内缴足;(2)授权资本制: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授权董事会在一定范围内发行股份;(3)出资加速到期: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公司或已到期债权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提前缴纳出资。
来源:《公司法》2023年修订;赵旭东《商法学》
12证券发行注册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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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证券发行注册制是指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证券时,应当依法将与证券发行有关的信息和资料进行公开,形成法律文件,送交主管机构审查,主管机构只审查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不对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进行实质判断的制度。与核准制的区别:注册制强调信息披露,核准制强调实质审核。我国自2019年科创板试点注册制,2023年全面实行注册制。
来源:《证券法》2019年修订;叶林《证券法》
13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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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破产管理人是指在破产程序中负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处分、业务经营以及破产方案的拟定和执行的专门机构或个人。选任:由人民法院指定。职责:(1)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2)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3)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4)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5)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等。
来源:《企业破产法》第22-25条;王欣新《破产法》
14票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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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票据行为是指以发生票据上的权利义务为目的所实施的要式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保证。特征:(1)要式性:必须按照法定形式作出;(2)无因性:票据行为的效力不受基础关系影响;(3)文义性:票据行为的内容以票据上记载的文字为准;(4)独立性:同一票据上的多个票据行为各自独立发生效力。
来源:《票据法》;范健《商法学》
15保险利益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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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保险利益原则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利益的条件:(1)合法性:必须是法律上承认的利益;(2)确定性:必须是确定的利益;(3)经济性:必须是经济上的利益,可以金钱计算。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本人、配偶、子女、父母、与投保人有抚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等。
来源:《保险法》第12、31条;范健《商法学》
16经营者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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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经营者集中是指经营者合并、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申报标准: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100亿元人民币,或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人民币。审查机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
来源:《反垄断法》第25条;王晓晔《反垄断法》
17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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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专利权是指国家依法授予发明创造人对其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专有权利。类型: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授予条件:(1)新颖性:不属于现有技术;(2)创造性:与现有技术相比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3)实用性:能够制造或使用。保护期限:发明专利20年,实用新型专利10年,外观设计专利15年。
来源:《专利法》第2、22、42条;吴汉东《知识产权法》
18商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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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依法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用权。取得方式:注册取得(我国采用注册原则)。注册条件:(1)具有显著性,便于识别;(2)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3)不得使用法律禁止使用的标志。保护期限:10年,期满可以续展。商标权的内容:使用权、禁止权、许可权、转让权等。
来源:《商标法》第3、39条;吴汉东《知识产权法》
19破产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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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破产重整是指对已经具备破产原因或有破产原因之虞但有再生希望的债务人,依法进行营业重组和债务清理,以使其避免破产、获得再生的法律制度。申请主体:债务人、债权人、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重整计划:由债务人或管理人制定,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执行。
来源:《企业破产法》第70-94条;王欣新《破产法》
20反垄断法中的垄断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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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类型:(1)横向垄断协议: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达成的垄断协议(固定价格、限制产量、分割市场等);(2)纵向垄断协议: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之间达成的垄断协议(固定转售价格、限定最低转售价格等)。法律后果:垄断协议无效,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
来源:《反垄断法》第16-18条;王晓晔《反垄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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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简答题高频题
15 道01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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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1)股东人数:有限责任公司50人以下,股份有限公司2人以上200人以下;(2)资本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以出资额表示,股份有限公司以股份表示;(3)股份转让:有限责任公司对外转让需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转让;(4)组织机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监事会,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5)信息公开:有限责任公司信息公开要求较低,股份有限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信息公开要求较高。
来源:《公司法》;赵旭东《商法学》
02新公司法2024年修订的重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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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新公司法2024年修订的重点内容:(1)注册资本制度:改为5年内限期认缴制;(2)公司治理:允许选择单层制治理模式(可不设监事会);(3)法定代表人:扩大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范围;(4)中小股东保护:完善股东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5)出资加速到期:明确股东出资加速到期制度;(6)人格否认:横向人格否认制度入法;(7)股份公司:引入授权资本制。
来源:《公司法》2023年12月29日修订,2024年7月1日施行
03反垄断法修订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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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反垄断法2022年修订的主要内容:(1)确立竞争政策的基础地位;(2)完善垄断协议的认定规则,增加"安全港"制度;(3)完善经营者集中审查制度,引入"停钟"制度;(4)加大处罚力度,增加个人责任;(5)完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规则;(6)强化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职权;(7)增加对数字经济领域反垄断的规定。
来源:《反垄断法》2022年6月24日修订
04知识产权侵权的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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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知识产权侵权的认定标准:(1)著作权侵权: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2)专利侵权: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3)商标侵权: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侵权责任: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来源:《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吴汉东《知识产权法》
05证券信息披露制度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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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证券信息披露制度的主要内容:(1)首次公开发行披露: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等;(2)持续披露: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告;(3)临时披露:重大事件的临时报告(如重大投资、重大诉讼、高管变动等);(4)披露要求: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5)法律责任: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规定披露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证券法》第78-86条;叶林《证券法》
06破产债权的申报与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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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破产债权的申报与确认:(1)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2)申报主体:债权人;(3)申报材料:债权证明、身份证明等;(4)债权审查:管理人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编制债权表;(5)债权确认: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表,无异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来源:《企业破产法》第45-58条;王欣新《破产法》
07破产财产分配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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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破产财产分配顺序(《企业破产法》第113条):(1)第一顺序: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2)第二顺序:职工债权(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3)第三顺序: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4)第四顺序: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来源:《企业破产法》第113条;王欣新《破产法》
08票据权利的取得与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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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票据权利的取得与行使:(1)取得方式:出票取得、转让取得、法定取得(税收、继承、赠与等);(2)票据权利:付款请求权(向付款人请求付款)和追索权(向背书人、出票人等追索);(3)行使期限:付款请求权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4)票据丧失的补救: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
来源:《票据法》第17、18条;范健《商法学》
09海商法中的承运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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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海商法中的承运人责任:(1)责任期间:集装箱货物自装货港接收时起至卸货港交付时止,非集装箱货物自货物装上船时起至卸下船时止;(2)归责原则:不完全过失责任(航行过失免责);(3)免责事由:航行过失、火灾(承运人本人过失除外)、天灾、战争、政府行为等;(4)赔偿责任限制:每件或每单位666.67计算单位,或毛重每公斤2计算单位。
来源:《海商法》第46-57条;范健《商法学》
10保险合同的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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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保险合同的解除:(1)投保人解除:投保人可以随时解除保险合同(第15条);(2)保险人解除:保险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但法律另有规定或保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3)法定解除事由:投保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第16条);(4)解除后果:保险人退还保险费或现金价值。
来源:《保险法》第15-16条;范健《商法学》
11公司法中的股东代表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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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股东代表诉讼(派生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怠于起诉时,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以自己的名义为公司的利益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条件:(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2)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3)股东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4)股东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起诉,后者拒绝或30日内未起诉。
来源:《公司法》第189条;施天涛《公司法论》
12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商业秘密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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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商业秘密保护:(1)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不为公众所知悉(秘密性)、具有商业价值(价值性)、权利人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保密性);(2)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以上述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违反保密义务或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3)法律责任: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来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王保树《经济法原理》
13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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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惩罚性赔偿:(1)欺诈行为的惩罚性赔偿: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第55条);(2)明知缺陷仍然销售的惩罚性赔偿:经营者明知商品或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死亡或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来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王保树《经济法原理》
14证券法中的投资者保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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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证券投资者保护制度:(1)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证券公司向投资者销售证券产品或提供服务时,应当了解投资者并评估其风险承受能力;(2)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设立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用于在证券公司被撤销或被宣告破产时对投资者的补偿;(3)代表人诉讼制度:投资者提起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民事赔偿诉讼时,可以依法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4)先行赔付制度:发行人因欺诈发行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证券公司可以委托投资者保护机构与投资者达成协议予以先行赔付。
来源:《证券法》第六章;叶林《证券法》
15公司法中的中小股东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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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中小股东保护制度:(1)知情权: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2)累积投票制度: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3)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对特定事项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4)股东代表诉讼:股东可以为公司利益提起诉讼;(5)法人人格否认:滥用有限责任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来源:《公司法》;施天涛《公司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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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案例分析题
8 道01法人人格否认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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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背景
甲公司是乙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乙公司将甲公司的资金大量抽走,导致甲公司无法清偿对丙公司的债务。
争议问题
(1)丙公司能否要求乙公司承担甲公司的债务?(2)法律依据是什么?
解题思路
(1)丙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承担甲公司的债务。乙公司作为甲公司的唯一股东,大量抽走甲公司资金,导致甲公司丧失独立清偿能力,构成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2)根据《公司法》第23条,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023年新公司法还增加了横向人格否认的规定。
来源:《公司法》第23条;保研面试真题
02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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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背景
甲公司董事长王某同时是乙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王某利用职权,将甲公司的业务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交给乙公司承做,给甲公司造成损失。
争议问题
(1)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关联交易?(2)甲公司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解题思路
(1)王某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王某是甲公司的董事长,同时是乙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王某将甲公司业务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交给乙公司,损害了甲公司利益。(2)甲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同时可以要求王某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公司法》第182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公司法》第182条;保研面试真题
03证券内幕交易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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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背景
甲上市公司董事长李某在公司发布重大利好消息前,将消息告知其朋友王某,王某据此买入甲公司股票,获利100万元。
争议问题
(1)李某和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内幕交易?(2)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解题思路
(1)李某和王某的行为构成内幕交易。李某作为甲公司董事长,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在重大利好消息公开前将信息泄露给王某,属于泄露内幕信息的行为。王某利用内幕信息买入股票获利,属于内幕交易行为。(2)法律责任:行政责任:责令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刑事责任:构成内幕交易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民事责任: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证券法》第191条;保研面试真题
04破产重整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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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背景
甲公司因经营不善资不抵债,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重整计划草案提出:普通债权按30%比例清偿,股东权益保留。
争议问题
(1)重整计划草案是否需要债权人会议表决?(2)如果部分债权人不同意,重整计划能否通过?
解题思路
(1)重整计划草案需要债权人会议表决。根据《企业破产法》第82条,重整计划草案应当分组表决,包括: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职工债权、税款债权、普通债权等。(2)部分债权人不同意的,重整计划仍有可能通过。根据《企业破产法》第84条,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2/3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各组均通过的,重整计划即为通过。
来源:《企业破产法》第82-86条;保研面试真题
05反垄断执法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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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背景
某平台企业要求入驻商家"二选一",即只能在该平台经营,不得在其他竞争平台经营。
争议问题
(1)该行为是否构成垄断行为?(2)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解题思路
(1)该行为可能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如果该平台企业在相关市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要求商家"二选一"的行为可能构成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2)法律责任: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典型案例:阿里巴巴、美团因"二选一"被处罚。
来源:《反垄断法》第22条;保研面试真题
06知识产权侵权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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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背景
甲公司未经乙公司许可,在其生产的同类产品上使用与乙公司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
争议问题
(1)甲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商标侵权?(2)乙公司可以主张哪些救济?
解题思路
(1)甲公司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根据《商标法》第57条,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2)乙公司可以主张:停止侵害(要求甲公司停止使用近似商标)、赔偿损失(按照实际损失、侵权获利或许可费的合理倍数计算)、消除影响。情节严重的,可以主张惩罚性赔偿。
来源:《商标法》第57、63条;保研面试真题
07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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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背景
甲在乙商场购买一台标注"原价1万元,特价5000元"的电视,后发现该电视从未以1万元销售过。
争议问题
(1)乙商场的行为是否构成欺诈?(2)甲可以主张哪些权利?
解题思路
(1)乙商场的行为构成欺诈。乙商场虚构原价,使甲陷入错误认识并作出购买决定,属于虚假宣传、价格欺诈。(2)甲可以主张:退货退款;增加赔偿: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购买商品价款的三倍(15000元),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来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保研面试真题
08票据纠纷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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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背景
甲公司签发一张汇票给乙公司,乙公司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时被拒绝,理由是甲公司账户余额不足。
争议问题
(1)丙公司可以向谁行使追索权?(2)追索的金额包括哪些?
解题思路
(1)丙公司可以向甲公司(出票人)、乙公司(背书人)行使追索权。根据《票据法》第61条,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2)追索金额包括: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汇票金额自到期日或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的利息;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来源:《票据法》第61、70条;保研面试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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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真实面经题目
20 道01论新公司法的制度创新(北大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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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新公司法的制度创新:(1)注册资本限期认缴制,5年内缴足;(2)授权资本制的引入;(3)单层制治理模式的选择;(4)横向人格否认制度;(5)中小股东保护的强化;(6)公司社会责任的明确;(7)法定代表人制度的完善。北大面试注重考查学生对制度创新的理论评价。
来源:北大法学院2024年保研面试真题
02论平台经济反垄断(人大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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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平台经济反垄断:(1)平台经济的特点:网络效应、规模效应、数据优势;(2)相关市场界定的挑战;(3)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4)"二选一"行为的反垄断规制;(5)数据垄断问题;(6)算法共谋问题。人大面试注重考查学生对新兴问题的分析能力。
来源:人大法学院2024年保研面试真题
03论证券发行注册制改革(清华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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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证券发行注册制改革:(1)注册制与核准制的区别;(2)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监管理念;(3)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的试点经验;(4)全面注册制的实施;(5)投资者保护制度的配套完善。清华面试注重考查学生对制度改革的系统理解。
来源:清华法学院2024年保研面试真题
04论公司法中的中小股东保护(中政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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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中小股东保护制度:(1)知情权的保障;(2)累积投票制度;(3)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4)股东代表诉讼;(5)法人人格否认;(6)关联交易的规制。中政面试注重考查学生对具体制度的理解和运用。
来源:中政法学院2024年保研面试真题
05论破产法中的重整制度(北大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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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破产重整制度:(1)重整的申请主体和条件;(2)重整计划的制定和表决;(3)重整计划的执行和监督;(4)重整与清算的关系;(5)重整制度的价值:拯救企业、保护就业、维护社会利益。北大面试注重考查学生对制度价值的深入思考。
来源:北大法学院2023年保研面试真题
06论知识产权与反垄断的关系(人大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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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知识产权与反垄断的关系:(1)知识产权的合法垄断与反垄断法的目标;(2)知识产权滥用的反垄断规制;(3)标准必要专利的反垄断问题;(4)知识产权许可中的限制竞争条款;(5)平衡创新激励与市场竞争。人大面试注重考查学生对平衡机制的理解。
来源:人大法学院2023年保研面试真题
07论证券投资者保护(清华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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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证券投资者保护:(1)投资者适当性制度;(2)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3)代表人诉讼制度;(4)先行赔付制度;(5)证券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清华面试注重考查学生对保护机制的系统理解。
来源:清华法学院2023年保研面试真题
08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中政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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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1)增加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2)完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3)加大处罚力度;(4)增加对混淆行为的规制;(5)明确执法程序。中政面试注重考查学生对立法发展的关注。
来源:中政法学院2023年保研面试真题
09论公司法中的董事义务(北大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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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董事义务:(1)忠实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不得侵占公司财产、不得挪用公司资金、不得违反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与公司订立合同或进行交易、不得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等;(2)勤勉义务:执行职务应当为公司的最大利益尽到管理者通常应有的合理注意;(3)违反义务的法律责任: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北大法学院2024年保研面试真题
10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完善(人大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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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完善:(1)网络购物的消费者保护;(2)个人信息保护;(3)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完善;(4)消费者协会的公益诉讼;(5)预付式消费的规制。人大面试注重考查学生对现实问题的关注。
来源:人大法学院2024年保研面试真题
11论公司资本制度改革(清华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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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公司资本制度改革:(1)从实缴制到认缴制的改革;(2)2023年新公司法的限期认缴制;(3)授权资本制的引入;(4)出资加速到期制度;(5)资本维持原则的坚持。清华面试注重考查学生对改革逻辑的理解。
来源:清华法学院2024年保研面试真题
12论证券法中的信息披露制度(中政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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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信息披露制度:(1)信息披露的基本要求:真实、准确、完整;(2)首次公开发行披露;(3)持续披露(定期报告、临时报告);(4)信息披露违法的法律责任;(5)信息披露与投资者保护的关系。中政面试注重考查学生对制度细节的掌握。
来源:中政法学院2024年保研面试真题
13论反垄断法中的经营者集中审查(北大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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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经营者集中审查:(1)经营者集中的类型;(2)申报标准;(3)审查程序(初步审查、进一步审查);(4)审查标准(是否排除、限制竞争);(5)附条件批准;(6)"停钟"制度的引入。北大面试注重考查学生对程序和标准的理解。
来源:北大法学院2023年保研面试真题
14论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人大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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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1)主要国际公约:《巴黎公约》、《伯尔尼公约》、《TRIPS协定》;(2)国民待遇原则;(3)最惠国待遇原则;(4)知识产权执法的国际标准;(5)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接轨。人大面试注重考查学生的国际视野。
来源:人大法学院2024年保研面试真题
15论公司法中的法定代表人制度(清华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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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法定代表人制度:(1)法定代表人的选任范围:2023年新公司法扩大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经理担任;(2)法定代表人的职权;(3)法定代表人的责任;(4)法定代表人与公司治理的关系;(5)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法律效力。清华面试注重考查学生对制度细节的理解。
来源:清华法学院2024年保研面试真题
16论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互联网专条(中政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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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互联网专条:(1)2017年反不正当竞争法增设第12条(互联网专条);(2)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流量劫持、恶意干扰、恶意不兼容等;(3)兜底条款的适用;(4)与其他法律的关系(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5)司法实践中的挑战。中政面试注重考查学生对新兴问题的关注。
来源:中政法学院2024年保研面试真题
17论破产法中的管理人制度(北大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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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管理人制度:(1)管理人的选任:由人民法院指定;(2)管理人的职责:接管财产、调查财产状况、管理和处分财产、拟定破产方案等;(3)管理人的报酬:由人民法院确定;(4)管理人的监督: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5)管理人的责任: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北大法学院2024年保研面试真题
18论证券法中的内幕交易规制(人大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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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内幕交易规制:(1)内幕信息的认定;(2)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3)内幕交易行为的类型;(4)内幕交易的法律责任(行政、民事、刑事);(5)内幕交易的查处机制。人大面试注重考查学生对规制机制的系统理解。
来源:人大法学院2023年保研面试真题
19论公司法中的公司社会责任(清华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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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公司社会责任:(1)2023年新公司法第20条明确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应当承担社会责任;(2)社会责任的内涵:对股东、员工、消费者、环境、社区等利益相关者的责任;(3)ESG(环境、社会、治理)投资理念;(4)社会责任与公司治理的关系;(5)社会责任的法律化趋势。清华面试注重考查学生对前沿问题的关注。
来源:清华法学院2023年保研面试真题
20论反垄断法中的"安全港"制度(中政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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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安全港"制度:(1)2022年反垄断法修订引入"安全港"制度;(2)适用范围:纵向垄断协议;(3)条件:经营者能够证明其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低于反垄断执法机构规定的标准;(4)法律效果:推定不构成垄断协议;(5)意义:提高法律确定性、降低合规成本。中政面试注重考查学生对新制度的理解。
来源:中政法学院2023年保研面试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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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预测重点20条
20011. 新公司法注册资本制度 -- 限期认缴制、出资加速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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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要点
2023年新公司法对注册资本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1)限期认缴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5年内缴足,取代了原公司法无期限认缴制,有效遏制了天价注册资本乱象;(2)出资加速到期: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公司或者已到期债权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提前缴纳出资(第54条),这是对《九民纪要》第6条的立法确认;(3)存量公司过渡安排:新公司法施行前已设立的公司需在规定期限内调整出资期限。保研面试中应重点分析该改革对债权人保护、投资创业的影响。
来源:《公司法》2023年修订第47、54条;赵旭东《商法学》第四版
022. 法人人格否认 -- 横向人格否认、适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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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要点
法人人格否认(揭开公司面纱)是公司法中平衡有限责任与债权人保护的重要制度。2023年新公司法的重大突破是明确规定了横向人格否认(第23条第2款):股东利用其控制的两个以上公司实施滥用行为的,各公司应当对任一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适用要件:(1)股东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如人格混同、过度控制、资本显著不足等;(2)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3)行为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面试中应结合典型案例(如徐工集团案)分析,注意纵向否认与横向否认的区别。
来源:《公司法》2023年修订第23条;施天涛《公司法论》第四版
033. 平台经济反垄断 -- "二选一"、数据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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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要点
平台经济反垄断是当前经济法领域最热门的话题。核心问题包括:(1)"二选一"行为:平台要求商家不得在其他竞争平台经营,可能构成《反垄断法》第22条限定交易行为,典型案例为阿里巴巴被罚182.28亿元、美团被罚34.42亿元;(2)数据垄断:平台通过数据优势形成市场壁垒,涉及相关市场界定、市场支配地位认定等难题;(3)算法共谋:平台通过算法实现价格协同,可能构成垄断协议;(4)扼杀式并购:大型平台收购潜在竞争者以消除竞争威胁。面试中应关注2022年反垄断法修订对数字经济的回应。
来源:《反垄断法》2022年修订;王晓晔《反垄断法》第二版;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
044. 证券发行注册制 -- 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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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要点
证券发行注册制是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改革。核心要点:(1)注册制与核准制的本质区别:注册制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监管机构不对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进行实质判断,核准制强调实质审核;(2)我国改革路径:2019年科创板试点、2020年创业板推广、2023年全面实行注册制;(3)信息披露要求: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4)投资者保护配套:代表人诉讼、先行赔付、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5)中介机构责任:保荐人、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等的连带责任。面试中应分析注册制对市场生态的深远影响。
来源:《证券法》2019年修订第二章;叶林《证券法》第四版
055. 公司治理 -- 单层制、董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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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要点
2023年新公司法对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1)单层制治理模式:允许公司选择不设监事会或监事,而是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第69条),这是对国际公司治理模式的借鉴;(2)董事义务的强化:明确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具体内涵(第180条),忠实义务要求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勤勉义务要求为公司最大利益尽到管理者通常应有的合理注意;(3)董事对第三人的责任:董事执行职务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董事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也应承担赔偿责任(第191条)。面试中应重点讨论单层制与双层制的利弊比较。
来源:《公司法》2023年修订第69、180、191条;施天涛《公司法论》第四版
066. 破产重整制度 -- 申请条件、重整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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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要点
破产重整是拯救困境企业的重要法律制度。核心要点:(1)申请主体:债务人、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重整;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破产前可以申请重整(第70条);(2)重整计划的制定:由债务人或管理人制定,内容包括经营方案、债权分类、债权调整方案、受偿方案等;(3)表决机制:分组表决,各组均需出席会议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且所代表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三分之二以上;(4)强制批准(cram down):部分表决组未通过时,法院可依法强制批准。面试中应结合东北特钢、北大方正等典型案例分析重整制度的实务运作。
来源:《企业破产法》第70-94条;王欣新《破产法》第四版
077. 知识产权与反垄断 -- 标准必要专利、FRAND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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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要点
知识产权与反垄断的交叉是学术前沿热点。核心要点:(1)标准必要专利(SEP):被纳入技术标准的专利,因标准的广泛采用而具有市场支配地位;(2)FRAND原则:公平、合理、无歧视许可原则,标准必要专利权人在标准制定时承诺以FRAND条件许可,这是平衡专利权人与标准实施者利益的关键机制;(3)禁令救济的限制:标准必要专利权人申请禁令可能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4)许可费计算:以最小可销售专利实施单元(SSPPU)还是整机价值为基数,是争议焦点。华为诉IDC案、高通反垄断案是中国法上的重要参考。
来源:《反垄断法》第22条;《专利法》;王晓晔《反垄断法》第二版;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第七版
088. 证券投资者保护 -- 代表人诉讼、先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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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要点
证券投资者保护制度是注册制改革的重要配套机制。核心要点:(1)代表人诉讼制度(第95条):包括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和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特别代表人诉讼),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康美药业案是中国证券集体诉讼第一案;(2)先行赔付制度(第93条):发行人因欺诈发行、虚假陈述等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证券公司可以委托投资者保护机构与投资者达成协议予以先行赔付;(3)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由证券公司缴纳,用于在证券公司被撤销或破产时对投资者的补偿。面试中应重点分析特别代表人诉讼的制度价值和实践效果。
来源:《证券法》2019年修订第六章;叶林《证券法》第四版
099. 反不正当竞争法 -- 互联网专条、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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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要点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两大热点问题:(1)互联网专条(第12条):2017年修法新增,规制利用网络技术手段实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流量劫持、恶意干扰、恶意不兼容等,兜底条款赋予司法机关较大裁量空间;(2)商业秘密保护(第9条):构成要件为秘密性、价值性和保密性,2019年修法加大保护力度,引入举证责任转移(被控侵权人证明其不构成侵权),惩罚性赔偿最高可达5倍,刑事追诉标准降低;(3)互联网专条与一般条款的关系:互联网专条未涵盖的行为可适用第2条一般条款。面试中应关注数据抓取、爬虫技术等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
来源:《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年修订第9、12条;王保树《经济法原理》第五版
1010. 消费者权益保护 -- 惩罚性赔偿、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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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要点
消费者权益保护是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核心要点:(1)惩罚性赔偿制度(第55条):欺诈行为适用"退一赔三"(最低500元),缺陷产品致损适用"损失+二倍以下惩罚性赔偿",食品安全领域适用"退一赔十"(最低1000元);(2)个人信息保护(第29条):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泄露、出售或非法向他人提供;(3)网络购物的特殊保护:七天无理由退货(第25条)、平台经营者的连带责任(第44条);(4)直播带货的法律规制:主播的广告代言人责任、平台的审核义务。面试中应结合"知假买假"等争议问题进行分析。
来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29、44、55条;王保树《经济法原理》第五版
1111. 公司资本制度改革 -- 授权资本制、资本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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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要点
公司资本制度是公司法的核心制度。2023年新公司法的重大变革:(1)授权资本制的引入(第152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在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这与传统法定资本制有本质区别,提高了融资效率;(2)资本维持原则的坚持:公司不得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第163条),限制了公司的财务灵活性;(3)类别股制度(第144条):允许发行优先股、劣后股等类别股份,丰富了公司融资工具;(4)减资程序的简化(第224条):同比例减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面试中应系统分析从实缴制到认缴制再到限期认缴制+授权资本制的改革逻辑。
来源:《公司法》2023年修订第144、152、163、224条;赵旭东《商法学》第四版
1212. 反垄断法"安全港"制度 -- 纵向垄断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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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要点
"安全港"制度是2022年反垄断法修订的重要创新。核心要点:(1)制度内涵:经营者能够证明其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低于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规定的标准的,不适用有关垄断协议的规定(第18条第2款);(2)适用范围:仅适用于纵向垄断协议(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之间的协议),不适用于横向垄断协议(竞争者之间的协议);(3)法律效果:推定不构成垄断协议,降低了经营者的合规成本,提高了法律确定性;(4)制度意义:借鉴欧盟竞争法经验,体现了反垄断法从"本身违法"向"合理原则"转变的趋势。面试中应讨论市场份额标准的设定及其争议。
来源:《反垄断法》2022年修订第18条;王晓晔《反垄断法》第二版
1313. 关联交易规制 -- 信息披露、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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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要点
关联交易规制是公司法和证券法的重要交叉领域。核心要点:(1)关联人的范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以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第182条);(2)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及时披露,重大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表决回避制度:关联股东在表决关联交易时应当回避,不得行使表决权;(4)损害赔偿责任:关联人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182条);(5)合同效力:关联交易合同效力与损害赔偿责任可以并存。面试中应结合恒大系关联交易、上市公司资金占用等典型案例分析。
来源:《公司法》2023年修订第182条;《证券法》;施天涛《公司法论》第四版
1414. 票据行为无因性 -- 理论基础、中国法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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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要点
票据行为无因性是票据法的核心理论。核心要点:(1)无因性的含义:票据行为的效力不受基础关系(原因关系)的影响,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无需证明其取得票据的原因;(2)理论基础:促进票据流通、保护善意第三人、维护交易安全;(3)中国法的适用:《票据法》第13条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体现了无因性原则,但第10条"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又体现了有因性的色彩;(4)司法实践中的争议:最高法院在司法解释中倾向于承认无因性,但保留了对恶意取得票据的抗辩。面试中应深入讨论无因性的理论争议和中国法的特殊处理。
来源:《票据法》第10、13条;范健、王建文《商法学》第五版
1515. 保险利益原则 -- 人身保险、财产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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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要点
保险利益原则是保险法的基本原则。核心要点:(1)保险利益的含义: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第12条),目的是防止赌博和道德风险;(2)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投保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否则不得请求赔偿;(3)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第31条),包括本人、配偶、子女、父母、与投保人有抚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等;(4)保险利益的丧失:人身保险中,合同订立后投保人丧失保险利益的,不影响保险合同的效力。面试中应分析保险利益原则在保险纠纷案件中的具体适用。
来源:《保险法》第12、31条;范健、王建文《商法学》第五版
1616. 公司社会责任 -- ESG、利益相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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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要点
公司社会责任是现代公司法的重要发展趋势。核心要点:(1)法律依据:2023年新公司法第20条明确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应当承担社会责任,这是社会责任条款首次写入公司法总则;(2)ESG理念: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治理(Governance),要求公司不仅关注股东利益,还需关注环境保护、员工权益、社区发展等;(3)利益相关者理论:公司的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员工、消费者、供应商、社区等,公司决策应平衡各方利益;(4)社会责任的法律化:从道德义务向法律义务转变,如环境信息披露、员工权益保护等;(5)独立董事的社会责任监督职能。面试中应讨论社会责任是否构成董事的法定义务以及如何在司法实践中落实。
来源:《公司法》2023年修订第20条;施天涛《公司法论》第四版
1717. 经营者集中审查 -- 申报标准、审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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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要点
经营者集中审查是反垄断法的重要制度。核心要点:(1)集中类型:经营者合并、取得股权或资产取得控制权、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控制权或施加决定性影响(第25条);(2)申报标准: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120亿元人民币,且至少两个经营者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8亿元人民币;(3)审查程序:初步审查(30日)和进一步审查(90日+60日),2022年修法引入"停钟"制度;(4)审查标准:是否具有或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5)附条件批准:可以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集中。面试中应结合滴滴与优步合并、虎牙与斗鱼合并等典型案例分析。
来源:《反垄断法》2022年修订第四章;王晓晔《反垄断法》第二版
1818.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 -- TRIPS协定、国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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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要点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是知识产权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核心要点:(1)主要国际公约:《巴黎公约》(工业产权保护)、《伯尔尼公约》(著作权保护)、《TRIPS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协定是WTO框架下最重要的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条约;(2)基本原则:国民待遇原则(给予外国国民与本国国民同等保护)、最惠国待遇原则(给予所有WTO成员同等优惠待遇);(3)最低保护标准:TRIPS协定规定了知识产权保护的最低标准,各成员可以但无义务给予更高保护;(4)争端解决:WTO争端解决机制适用于TRIPS协定争议;(5)中国加入WTO后的知识产权法律改革。面试中应讨论中美贸易摩擦中的知识产权争端及其法律分析。
来源:TRIPS协定;《巴黎公约》;《伯尔尼公约》;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第七版
1919. 破产财产分配顺序 -- 职工债权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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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要点
破产财产分配顺序是破产法的核心制度。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13条,分配顺序为:(1)第一顺序: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管理人报酬等;(2)第二顺序:职工债权,包括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3)第三顺序:欠缴的除职工债权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4)第四顺序: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面试中应讨论职工债权优先的理论基础(生存权优先于经营权)以及担保债权与职工债权的清偿顺位争议。
来源:《企业破产法》第113条;王欣新《破产法》第四版
2020. 中小股东保护 -- 知情权、代表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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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要点
中小股东保护是公司法的核心价值追求。2023年新公司法的强化措施:(1)知情权的扩大(第57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还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2)股东代表诉讼(第189条):股东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起诉被拒或30日内未起诉的,可以自己名义为公司利益起诉;(3)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第89条):对特定重大事项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4)累积投票制度(第117条):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时,股东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面试中应系统分析新公司法对中小股东保护的制度创新。
来源:《公司法》2023年修订第57、89、117、189条;施天涛《公司法论》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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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院校特色与热点
20 道01北大商法经济法的学术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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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北大商法经济法的学术特色:(1)注重公司法、证券法研究;(2)强调商法理论体系的构建;(3)关注金融法前沿问题;(4)面试常考制度创新的理论评价;(5)注重考查学生的学术视野和分析能力。
来源:北大法学院官网、历年保研经验帖
02人大商法经济法的学术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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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人大商法经济法的学术特色:(1)经济法理论研究处于领先地位;(2)注重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研究;(3)强调经济法与社会法的交叉;(4)面试注重基础知识和体系化思维;(5)常考经济法基础理论问题。
来源:人大法学院官网、历年保研经验帖
03清华商法经济法的学术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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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清华商法经济法的学术特色:(1)注重公司法、金融法研究;(2)强调商法实务问题的解决;(3)关注金融科技、数字经济等新兴领域;(4)面试常考实践问题的理论分析;(5)注重考查学生的实务思维能力。
来源:清华法学院官网、历年保研经验帖
04中政商法经济法的学术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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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中政商法经济法的学术特色:(1)理论与实务并重的传统;(2)注重破产法、票据法等传统商法研究;(3)强调法条分析和案例研究;(4)面试常考具体制度的适用问题;(5)注重考查学生的案例分析能力。
来源:中政法学院官网、历年保研经验帖
052024年商法热点:新公司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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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新公司法实施热点:(1)注册资本限期认缴制的过渡安排;(2)公司治理结构调整;(3)法定代表人制度的变化;(4)中小股东保护的强化;(5)公司社会责任的落实。
来源:2024年商法学研究热点
062024年经济法热点:平台经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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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平台经济监管热点:(1)平台反垄断常态化监管;(2)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3)算法推荐的法律规制;(4)平台用工关系的法律定性;(5)跨境数据流动的法律问题。
来源:2024年经济法学研究热点
072024年商法热点:全面注册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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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全面注册制改革热点:(1)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的试点经验;(2)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监管理念;(3)投资者保护制度的配套完善;(4)中介机构责任的强化;(5)退市制度的完善。
来源:2024年证券法学研究热点
082024年经济法热点:反垄断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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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反垄断执法热点:(1)平台经济反垄断执法;(2)经营者集中审查的加强;(3)垄断协议的认定;(4)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规制;(5)行政垄断的治理。
来源:2024年反垄断法研究热点
092024年商法热点:破产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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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破产法修订热点:(1)个人破产制度的探索;(2)预重整制度的完善;(3)管理人制度的改革;(4)跨境破产的法律问题;(5)破产与执行的衔接。
来源:2024年破产法研究热点
102024年经济法热点:消费者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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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消费者权益保护热点:(1)网络购物的消费者保护;(2)直播带货的法律规制;(3)预付式消费的监管;(4)个人信息保护;(5)惩罚性赔偿的适用。
来源:2024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热点
11北大:公司法与证券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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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公司法与证券法研究:(1)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2)股东权利保护;(3)证券发行注册制;(4)信息披露制度;(5)投资者保护。北大面试注重考查学生对制度的深入理解。
来源:北大法学院教学特色
12人大:经济法基础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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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经济法基础理论:(1)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2)经济法的基本原则;(3)经济法与民法、行政法的关系;(4)国家干预与市场自治的平衡;(5)经济法的体系化。人大面试注重考查学生对基础理论的掌握。
来源:人大法学院教学特色
13清华:金融法与科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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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金融法与科技法:(1)金融科技的法律规制;(2)数字货币的法律问题;(3)区块链技术的法律应用;(4)人工智能与金融监管;(5)数据安全与金融数据保护。清华面试注重考查学生对新兴领域的关注。
来源:清华法学院教学特色
14中政:破产法与票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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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破产法与票据法:(1)破产重整制度;(2)管理人制度;(3)破产财产分配;(4)票据行为的无因性;(5)票据权利的行使。中政面试注重考查学生对传统商法的掌握。
来源:中政法学院教学特色
152025年预测:个人破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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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个人破产制度:(1)个人破产的立法必要性;(2)个人破产的适用条件;(3)个人破产与执行制度的衔接;(4)个人破产中的免责制度;(5)深圳个人破产条例的试点经验。
来源:2025年破产法研究预测热点
162025年预测:数字经济反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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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数字经济反垄断:(1)数据垄断的认定;(2)算法共谋的规制;(3)平台自我优待行为;(4)扼杀式并购的审查;(5)数字经济相关市场界定。
来源:2025年反垄断法研究预测热点
172025年预测:ESG与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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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ESG与公司治理:(1)ESG投资理念的发展;(2)环境信息披露;(3)社会责任的法律化;(4)公司治理中的ESG因素;(5)ESG评级的法律问题。
来源:2025年公司法研究预测热点
182025年预测:跨境破产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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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跨境破产法律问题:(1)跨境破产的管辖权;(2)外国破产程序的承认与执行;(3)跨境破产中的债权人保护;(4)主要利益中心的认定;(5)联合国跨境破产示范法的借鉴。
来源:2025年破产法研究预测热点
192025年预测:金融科技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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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金融科技监管:(1)数字货币的法律定性;(2)区块链金融的监管;(3)智能合约的法律效力;(4)金融科技公司的监管;(5)监管科技(RegTech)的发展。
来源:2025年金融法研究预测热点
202025年预测:商法经济法教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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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商法经济法教学改革:(1)案例教学法的推广;(2)实务问题的理论分析;(3)跨学科研究的兴起;(4)数字化教学资源的建设;(5)国际化视野的培养。
来源:2025年法学教育改革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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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高频考点补充
10 道01公司人格否认的适用条件与限制(理论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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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公司人格否认(揭开公司面纱)的适用条件与限制是公司法核心理论争议。适用条件:(1)股东实施了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如人格混同(财产混同、业务混同、人员混同)、过度控制、资本显著不足等;(2)该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利益;(3)滥用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2023年新《公司法》第23条首次在立法层面确认横向人格否认,即股东利用其控制的两个以上公司实施滥用行为的,各公司对任一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适用限制:(1)仅限于个案适用,不导致公司法人资格的永久消灭;(2)举证责任原则上由原告债权人承担;(3)法院应当审慎适用,避免动摇有限责任制度根基。理论争议在于"过度控制"标准是否应独立于人格混同而单独适用。
来源:《公司法》2023年修订第23条;施天涛《公司法论》第四版
02对赌协议的效力认定(理论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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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对赌协议(估值调整协议)的效力认定是商法领域的重大理论争议。对赌协议是投资方与融资方在达成股权性融资协议时,为解决交易双方对目标公司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而设计的估值调整机制。效力认定经历了重大演变:(1)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在"海富案"中确立"与目标公司对赌无效、与股东对赌有效"的裁判规则;(2)2019年《九民纪要》第5条修正了该规则,明确投资方与目标公司的对赌协议在不存在法定无效事由的情况下应认定有效,但实际履行需符合公司法关于利润分配、股份回购等强制性规定;(3)2023年新《公司法》第162条扩大了股份回购事由,为对赌协议的履行提供了新的制度空间。理论争议焦点在于:对赌协议是否违反资本维持原则、是否构成抽逃出资。
来源:《九民纪要》第5条;《公司法》2023年修订第162条;施天涛《公司法论》第四版
032024年新公司法的制度创新(最新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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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2024年7月1日施行的新《公司法》是1993年以来最全面的一次修订,制度创新涵盖多个方面。资本制度方面:(1)注册资本限期认缴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须5年内缴足出资(第47条);(2)出资加速到期制度(第54条);(3)股份有限公司引入授权资本制(第152条)。治理结构方面:(4)允许选择单层制治理模式,可设审计委员会替代监事会(第69条);(5)法定代表人范围扩大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或经理(第10条)。股东保护方面:(6)横向人格否认制度入法(第23条第2款);(7)扩大股东知情权范围至会计凭证(第57条);(8)完善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第89条)。社会责任方面:(9)明确公司应承担社会责任(第20条);(10)引入类别股制度(第144条)。面试中应系统分析各项创新的制度逻辑与实践影响。
来源:《公司法》2023年12月29日修订,2024年7月1日施行;赵旭东《商法学》第四版
04平台经济反垄断的法律规制(最新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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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平台经济反垄断是当前经济法领域最重要的前沿热点。规制框架:(1)相关市场界定:平台经济具有多边市场特征,传统SSNIP测试面临挑战,需考虑网络效应、数据优势和用户锁定效应,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2021年《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提供了指引;(2)市场支配地位认定:应综合考虑用户规模、数据控制能力、技术优势、网络效应等因素(《反垄断法》第22条);(3)典型违法行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如"二选一"、自我优待、大数据杀熟)、扼杀式并购(消除潜在竞争威胁)、算法共谋(通过算法实现价格协同)。2022年反垄断法修订强化了数字经济反垄断:引入"安全港"制度(第18条)、加大处罚力度(最高处上一年度销售额10%罚款)。典型案例包括阿里巴巴被罚182.28亿元、美团被罚34.42亿元。
来源:《反垄断法》2022年修订第18、22条;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王晓晔《反垄断法》第二版
05股东代表诉讼的适用条件(经典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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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股东代表诉讼(派生诉讼)是保护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的重要制度,2023年新《公司法》第189条进行了完善。适用条件:(1)公司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给公司造成损失,以及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造成损失;(2)前置程序(穷尽公司内部救济):股东应书面请求监事会(或监事)起诉董事、高管的违法行为,或请求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起诉监事的违法行为;(3)请求被拒绝或30日内未起诉,或情况紧急、不立即起诉将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4)原告资格: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诉讼利益归属公司,诉讼费用由公司承担。新公司法第189条第4款新增双重代表诉讼,允许股东对全资子公司的董监高提起代表诉讼。
来源:《公司法》2023年修订第189条;施天涛《公司法论》第四版
06破产重整与破产清算的区别(经典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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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破产重整与破产清算是破产法中两种不同的程序,核心区别体现在以下方面。(1)立法目的:重整旨在拯救困境企业使其恢复经营能力(《企业破产法》第70条),清算旨在公平清偿债务后消灭法人资格(第2条);(2)申请主体:重整可由债务人、债权人或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申请(第70条),清算由债务人或债权人申请(第7条);(3)适用条件:重整要求债务人具有再生希望,清算要求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4)法律效果:重整期间债务人可继续经营,担保权暂停行使(第75条),清算中债务人丧失财产管理权由管理人接管;(5)结果:重整成功则企业存续,清算结束后企业注销。两者可以转化:重整计划未获批准或不能执行时,可转入清算程序(第93条)。
来源:《企业破产法》第2、7、70、75、93条;王欣新《破产法》第四版
07中国公司法与美国公司法的比较(比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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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中美公司法在立法模式、资本制度和治理结构上存在显著差异。(1)立法模式:中国采取统一公司法典模式,美国采取联邦与州分权模式,以特拉华州公司法最具影响力,判例法作用突出;(2)资本制度:中国2023年新公司法采用限期认缴制(5年),并引入授权资本制,美国自1950年代已全面采用授权资本制,无最低注册资本要求;(3)治理结构:中国允许单层制和双层制选择,美国采用董事会中心主义的一元制结构,独立董事制度更为成熟,由纽约证券交易所等自律组织推动;(4)董事义务:中国法明确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第180条),美国法发展出注意义务(duty of care)、忠实义务(duty of loyalty)和诚信义务(duty of good faith)三元结构,商业判断规则(business judgment rule)为董事提供较强保护;(5)股东诉讼:美国的派生诉讼制度更发达,设有诉讼费用补偿机制和律师费激励机制。
来源:《公司法》2023年修订;施天涛《公司法论》第四版;范健、王建文《商法学》第五版
08商法的基本原则与体系构建(综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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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商法的基本原则与体系构建是商法总论的核心命题。基本原则包括:(1)商事主体法定原则:商事主体的类型、设立条件和程序由法律规定,体现了商法的强制性特征;(2)维护交易安全原则:通过公示主义(商事登记)、外观主义(表见代理、票据文义性)和严格责任保障交易安全;(3)促进交易便捷原则:商法强调效率价值,如格式合同、短期诉讼时效、票据的流通性等;(4)鼓励交易原则:商法尽量促成交易的成立和有效,如公司章程的自治空间、公司越权行为效力的缓和等;(5)强化商事责任原则:商人负有比一般人更高的注意义务。体系构建方面,中国商法体系包括公司法、证券法、破产法、保险法、票据法、海商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理论争议在于:商法是否具有独立于民法的地位(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之争)以及经济法与商法的边界划分。
来源:范健、王建文《商法学》第五版;赵旭东《商法学》第四版
09证券内幕交易的认定标准(经典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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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证券内幕交易的认定标准是证券法的核心考点,涉及主体、信息和行为三个要件。(1)内幕信息的认定(《证券法》第52条):涉及发行人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发行人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重大投资、重大诉讼、高管变动、重大合同、利润分配方案等21种法定情形;(2)内幕信息知情人(第51条):发行人及其董监高、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监高、发行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及其董监高、因职务便利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等;(3)违法行为类型:自行买卖(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交易)、建议买卖(建议他人交易)、泄露信息(将信息泄露给他人使其交易);(4)法律责任:行政责任(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10倍罚款,第191条)、民事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刑事责任(内幕交易罪,最高处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180条)。举证责任方面,内幕交易采取推定因果关系原则,被告需证明其交易与内幕信息无关。
来源:《证券法》第50-54条、第191条;《刑法》第180条;叶林《证券法》第四版
10知识产权侵权的惩罚性赔偿(最新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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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知识产权侵权的惩罚性赔偿是近年来知识产权法领域的重大制度创新,三大知识产权法均已完成修法引入该制度。(1)《专利法》第71条(2020年修订):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可以按照权利人实际损失、侵权人获利或许可费的合理倍数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2)《商标法》第63条(2019年修订):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适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惩罚性赔偿;(3)《著作权法》第54条(2020年修订):故意侵犯著作权情节严重的,可以适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惩罚性赔偿;(4)《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7条(2019年修订):恶意实施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适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惩罚性赔偿。适用条件:(1)主观要件"故意"或"恶意";(2)客观要件"情节严重"。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进一步细化了适用标准。该制度旨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遏制恶意侵权行为。
来源:《专利法》第71条;《商标法》第63条;《著作权法》第5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2021年);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第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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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院校真题补充
20 道01新公司法的制度创新(北大2024)
北大2024▾
标准答案
2024年新《公司法》的制度创新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资本制度创新——引入限期认缴制(5年缴足)、出资加速到期制度、股份公司授权资本制;(2)治理结构创新——允许单层制治理模式,审计委员会可替代监事会;(3)股东保护创新——横向人格否认入法、知情权扩至会计凭证、完善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4)社会责任创新——明确公司应承担社会责任,引入类别股制度;(5)法定代表人制度创新——范围扩大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或经理。这些创新回应了实践需求,完善了公司法律制度体系。
来源:北大法学院2024年保研面试真题;《公司法》2023年修订
02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条件(人大2024)
人大2024▾
标准答案
法人人格否认(揭开公司面纱)的适用需满足三个要件:(1)主体要件——股东实施了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包括人格混同(财产、业务、人员混同)、过度控制、资本显著不足等情形;(2)结果要件——该滥用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利益,造成债权无法清偿的现实危险;(3)因果要件——滥用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2023年新《公司法》第23条新增横向人格否认,即股东利用其控制的两个以上公司实施滥用行为的,各公司对任一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适用限制:仅个案适用,不消灭法人资格;举证责任由原告承担。
来源:人大法学院2024年保研面试真题;《公司法》第23条
03平台经济反垄断的法律规制(清华2024)
清华2024▾
标准答案
平台经济反垄断的法律规制涉及多个维度:(1)相关市场界定——平台具有多边市场特征,需考虑网络效应、数据优势和用户锁定效应,传统SSNIP测试面临挑战;(2)市场支配地位认定——综合考虑用户规模、数据控制能力、技术优势、网络效应等因素(《反垄断法》第22条);(3)典型违法行为——"二选一"(限定交易)、自我优待、大数据杀熟、扼杀式并购、算法共谋;(4)"安全港"制度——2022年修订的《反垄断法》第18条引入,市场份额低于标准的经营者可获豁免;(5)处罚力度——最高处上一年度销售额10%罚款。典型案例包括阿里被罚182.28亿元、美团被罚34.42亿元。
来源:清华法学院2024年保研面试真题;《反垄断法》2022年修订
04证券发行注册制改革(中政2024)
中政2024▾
标准答案
证券发行注册制改革是中国资本市场基础制度的重大变革。改革历程:2019年科创板试点→2020年创业板推广→2023年全面实行注册制。核心特征:(1)信息披露为核心——发行人须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是注册制的基石;(2)审核主体变化——交易所负责审核,证监会负责注册,实现审核与注册的分离;(3)发行条件放宽——取消持续盈利的硬性要求,设置多元包容的上市条件;(4)中介机构责任强化——保荐人、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承担"看门人"职责;(5)投资者保护——完善先行赔付、代表人诉讼等制度。注册制的本质是将证券发行从行政审批转向市场选择。
来源:中政2024年保研面试真题;《证券法》2019年修订第9-13条
05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武大2024)
武大2024▾
标准答案
2023年新《公司法》对公司治理结构进行了系统性完善:(1)治理模式选择——允许公司选择单层制(设审计委员会,不设监事会)或双层制(保留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为董事且过半数为独立董事(第69条);(2)董事会职权强化——明确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删除股东会"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等职权,体现董事会中心主义趋势;(3)法定代表人制度——范围扩大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或经理(第10条),不再局限于董事长;(4)董事义务完善——明确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具体内涵(第180条),引入事实董事和影子董事规则;(5)中小股东保护——完善累积投票制、扩大知情权、引入双重代表诉讼。
来源:武大法学院2024年保研面试真题;《公司法》2023年修订
06破产重整制度的实践(华东政法2024)
华东政法2024▾
标准答案
破产重整制度是拯救困境企业的重要法律制度,实践中呈现以下特点:(1)申请主体多元化——债务人、债权人或出资额占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均可申请重整(《企业破产法》第70条);(2)重整计划内容——包括债权调整方案、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经营方案等,须经债权人会议分组表决通过(第81、84条);(3)重整期间的保护措施——担保权暂停行使(第75条)、债务人可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第73条);(4)预重整制度——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的衔接,提高重整效率,降低重整成本;(5)实践挑战——重整计划的可行性评估、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府院协调机制的完善等。重整成功的关键在于平衡各方利益,实现企业再生。
来源:华东政法2024年保研面试真题;《企业破产法》第70-93条
07知识产权与反垄断的关系(吉大2024)
吉大2024▾
标准答案
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的关系是经济法领域的经典议题,二者既对立又统一。(1)对立面——知识产权赋予权利人合法垄断权,反垄断法旨在限制市场垄断行为,知识产权的排他性可能构成反垄断法上的市场支配地位;(2)统一方面——二者共同目标是促进创新和竞争,知识产权激励创新投入,反垄断法维护竞争秩序;(3)知识产权滥用的反垄断规制——《反垄断法》第68条规定经营者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适用反垄断法,典型行为包括拒绝许可(必要设施原则)、搭售、许可限制、专利联营中的垄断行为;(4)标准必要专利(SEP)问题——FRAND原则(公平、合理、无歧视)的适用、禁令救济的限制;(5)平衡机制——既要保护知识产权激励创新,又要防止权利滥用损害竞争。
来源:吉大法学院2024年保研面试真题;《反垄断法》第68条
08证券投资者保护制度(浙大2024)
浙大2024▾
标准答案
证券投资者保护制度是证券法的核心制度之一,2019年新《证券法》进行了系统性完善:(1)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区分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证券公司须评估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第88、89条);(2)先行赔付制度——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证券公司可委托投资者保护机构先行赔付(第93条);(3)证券代表人诉讼——引入"默示加入、明示退出"的中国特色集团诉讼制度(第95条),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作为代表人;(4)投资者保护机构——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可行使股东权利、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第94条);(5)证券纠纷调解——建立证券纠纷多元化解机制;(6)责令回购制度——发行不符合条件的,证监会可责令发行人回购证券(第24条)。这些制度构建了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救济的全方位投资者保护体系。
来源:浙大法学院2024年保研面试真题;《证券法》第88-95条
09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厦大2024)
厦大2024▾
标准答案
《反不正当竞争法》自1993年制定后经2017年全面修订、2019年修正,当前正在进行新一轮修订。主要修订方向:(1)完善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制——增设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手段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如流量劫持、恶意不兼容、强制跳转等;(2)强化商业秘密保护——扩大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范围,降低权利人举证责任,引入惩罚性赔偿(最高5倍);(3)规制混淆行为——完善仿冒混淆行为的规定,将新媒体账号名称、网站名称等纳入保护范围;(4)商业贿赂规制——明确受贿主体范围,将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纳入;(5)数字经济时代的新问题——平台自我优待、数据爬取、算法推荐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修订体现了与时俱进、回应数字经济时代需求的立法理念。
来源:厦大法学院2024年保研面试真题;《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年修正
10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完善(上海交大2024)
上海交大2024▾
标准答案
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在数字经济时代面临新的挑战和完善的需要:(1)网络消费者保护——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的适用范围和例外情形、跨境电商消费者保护;(2)直播带货法律规制——主播的法律地位(广告代言人或销售者)、平台责任、虚假宣传的认定;(3)个人信息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规则(第29条),与《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衔接;(4)预付式消费监管——经营者跑路、退费难等问题,建立资金存管制度;(5)惩罚性赔偿——经营者欺诈的三倍赔偿(第55条),食品安全的十倍赔偿(《食品安全法》第148条);(6)公益诉讼——消费者协会可提起消费公益诉讼(第47条)。完善方向包括建立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机制、加强对新型消费业态的监管。
来源:上海交大法学院2024年保研面试真题;《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1公司资本制度改革(南京大学2024)
南京大学2024▾
标准答案
中国公司资本制度经历了从严格法定资本制到逐步放松的改革历程:(1)1993年《公司法》——严格的法定资本制,实缴制+最低注册资本;(2)2005年修订——允许分期缴纳,降低最低注册资本;(3)2013年修订——全面认缴制,取消最低注册资本和缴纳期限限制;(4)2023年修订——回归限期认缴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须5年内缴足出资(第47条),股份公司引入授权资本制(第152条)。配套制度包括:出资加速到期制度(第54条)——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要求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提前缴纳出资;失权制度(第52条)——股东未按期缴纳出资经催告后仍未缴纳的,公司可解除其股东资格。改革体现了从"放任"到"规范"的制度逻辑转变。
来源:南京大学法学院2024年保研面试真题;《公司法》2023年修订
12反垄断法"安全港"制度(中南财经2024)
中南财经2024▾
标准答案
反垄断法"安全港"制度是2022年《反垄断法》修订的重要创新,旨在为经营者提供明确的合规指引。制度内容:(1)法律依据——《反垄断法》第18条第2款规定,经营者能够证明其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低于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规定的标准的,不适用禁止垄断协议的规定;(2)适用范围——主要适用于纵向垄断协议(固定转售价格、限定最低转售价格),对横向垄断协议(竞争者之间的价格固定、市场分割等)原则上不适用;(3)举证责任——由经营者承担证明其市场份额低于标准的举证责任;(4)制度意义——降低合规成本,提高法律确定性,避免过度规制对正常商业活动的干扰;(5)实践挑战——市场份额的计算方法、相关市场的界定标准、与欧盟竞争法"安全港"制度的比较。该制度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反垄断理念。
来源: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4年保研面试真题;《反垄断法》第18条
13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制(对外经贸2024)
对外经贸2024▾
标准答案
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制是公司法和证券法的重要议题,旨在防止利益输送和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1)关联交易的界定——公司与其关联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近亲属等)之间进行的转移资源、劳务或义务的行为;(2)公司法规制——2023年新《公司法》第182条要求董监高进行关联交易须向董事会或股东会报告并经决议通过,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3)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关联交易须及时披露交易对方、交易内容、定价依据等信息;(4)公允性要求——关联交易的价格应当公允,不得损害公司利益;(5)法律后果——违反规定的关联交易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人须承担赔偿责任;(6)实践问题——关联交易的识别、定价公允性的判断标准、关联交易与商业判断规则的关系。
来源:对外经贸大学2024年保研面试真题;《公司法》第182条
14对赌协议的效力认定(北大2023)
北大2023▾
标准答案
对赌协议(估值调整协议)的效力认定是商法领域的重大理论争议。对赌协议是投资方与融资方为解决目标公司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而设计的估值调整机制。效力认定经历了重大演变:(1)2012年"海富案"确立"与目标公司对赌无效、与股东对赌有效"的裁判规则;(2)2019年《九民纪要》第5条修正该规则,明确投资方与目标公司的对赌协议在不存在法定无效事由时应认定有效,但实际履行需符合公司法关于利润分配、股份回购等强制性规定;(3)2023年新《公司法》第162条扩大了股份回购事由,为对赌协议履行提供新制度空间。理论争议焦点:对赌协议是否违反资本维持原则、是否构成抽逃出资。北大面试注重考查学生对制度演变的系统把握和理论深度。
来源:北大法学院2023年保研面试真题;《九民纪要》第5条
15股东代表诉讼的适用(人大2023)
人大2023▾
标准答案
股东代表诉讼(派生诉讼)是保护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的重要制度。适用条件:(1)公司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董监高执行职务违法或违反章程给公司造成损失,或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造成损失;(2)前置程序——股东应书面请求监事会起诉董事、高管,或请求董事会起诉监事,穷尽公司内部救济;(3)请求被拒绝或30日内未起诉,或情况紧急不立即起诉将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损害的;(4)原告资格——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2023年新《公司法》第189条新增双重代表诉讼,允许股东对全资子公司的董监高提起代表诉讼。诉讼利益归属公司,费用由公司承担。人大面试注重考查制度适用的条件分析和实践运用。
来源:人大法学院2023年保研面试真题;《公司法》第189条
16票据行为的无因性(清华2023)
清华2023▾
标准答案
票据行为的无因性是票据法的核心理论原则,也是清华面试的经典考点。基本含义:票据行为的效力独立于其基础关系(原因关系),票据权利的行使不以原因关系的存在和有效为前提。具体表现:(1)票据债务人不得以原因关系不存在、无效或被撤销为由对抗善意持票人;(2)票据权利的取得不以给付对价为必要,持票人无需证明取得票据的原因;(3)票据转让后,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不得对抗后手(抗辩切断)。例外情形:(1)直接前后手之间可以原因关系抗辩;(2)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恶意取得);(3)持票人无对价或以不相当对价取得票据的。无因性的制度价值在于保障票据的流通性和交易安全,降低交易成本,促进商事效率。与物权行为无因性的比较是理论深度的体现。
来源:清华法学院2023年保研面试真题;《票据法》第13条
17保险利益原则(中政2023)
中政2023▾
标准答案
保险利益原则是保险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1)法律依据——《保险法》第12条规定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2)保险利益的构成要件——合法性(法律上承认的利益)、确定性(已经确定或可以确定的利益)、经济性(可以用金钱衡量的利益);(3)人身保险利益——本人、配偶、子女、父母、与投保人有抚养关系的家庭成员等(第31条);(4)财产保险利益——对保险标的享有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5)缺乏保险利益的后果——保险合同无效;(6)保险利益的时效——人身保险强调合同订立时,财产保险强调事故发生时。该原则旨在防止赌博行为和道德风险。
来源:中政2023年保研面试真题;《保险法》第12、31条
18公司社会责任(武大2023)
武大2023▾
标准答案
公司社会责任是指公司在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之外,应对利益相关者(员工、消费者、债权人、社区、环境等)承担的责任。制度发展:(1)2005年《公司法》第5条首次规定公司应承担社会责任,但仅为宣示性条款;(2)2023年新《公司法》第20条进一步明确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应当承担社会责任,增强了规范的可操作性;(3)ESG(环境、社会、治理)理念的兴起推动了公司社会责任的制度化。具体内容:环境保护责任(绿色经营、碳减排)、员工权益保护(劳动安全、职业发展)、消费者保护(产品安全、信息透明)、社区贡献(公益慈善、乡村振兴)、公司治理透明度。理论争议:社会责任是否构成法定义务、如何平衡股东利益与利益相关者利益、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强制性与自愿性。武大面试注重考查学生对理论争议的理解和分析能力。
来源:武大法学院2023年保研面试真题;《公司法》第20条
19经营者集中审查(华东政法2023)
华东政法2023▾
标准答案
经营者集中审查是反垄断法三大支柱之一,旨在预防和制止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集中行为。(1)经营者集中的类型——合并、取得股权或资产、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控制权或施加决定性影响(《反垄断法》第25条);(2)申报标准——参与集中的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一定标准且至少两个经营者达到单独标准的,须事先申报(国务院规定);(3)审查程序——两阶段审查(初步审查30日+进一步审查90日,可延长60日),审查期间经营者不得实施集中;(4)审查标准——考虑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份额和控制力、市场集中度、对市场进入和技术进步的影响、对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影响等(第33条);(5)审查决定——无条件批准、附条件批准(结构性救济和行为性救济)、禁止集中;(6)数字经济挑战——扼杀式并购(killer acquisition)的审查难题,初创企业营业额低但竞争价值高。
来源:华东政法2023年保研面试真题;《反垄断法》第25-37条
20中小股东保护制度(吉大2023)
吉大2023▾
标准答案
中小股东保护制度是公司法的核心内容,2023年新《公司法》进行了系统性强化。(1)知情权扩大——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还可查阅会计凭证(第57条);(2)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等情形下,异议股东可请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第89条);(3)股东代表诉讼——穷尽内部救济后,股东可为公司利益以自己名义提起诉讼(第189条),新增双重代表诉讼;(4)累积投票制——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第111条);(5)法人人格否认——横向人格否认入法(第23条);(6)股东会召集权、提案权、质询权等程序性权利的完善。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是维护资本市场信心和公司治理有效性的关键。
来源:吉大法学院2023年保研面试真题;《公司法》2023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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