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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核心教材
8 本01邵津《国际法》(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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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信息
作者:邵津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版次:第五版(2014年)
重点章节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国际法主体、国家领土、国际组织法、条约法、国际争端解决
来源: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4
02王铁崖《国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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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信息
作者:王铁崖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版次:1995年版
重点章节
国际法的渊源、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国家责任、国际人权法
来源:法律出版社 1995
03韩德培《国际私法》(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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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信息
作者:韩德培 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版次:第三版(2014年)
重点章节
冲突规范、法律适用、国际民事诉讼、国际商事仲裁
来源: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4
04余劲松、吴志攀《国际经济法》(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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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信息
作者:余劲松、吴志攀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版次:第四版(2014年)
重点章节
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国际税法
来源: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4
05马呈元《国际法》(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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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信息
作者:马呈元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版次:第四版(2019年)
重点章节
国际法的主体、国际法上的承认与继承、国际组织、外交关系法
来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9
06赵秀文《国际经济法学》(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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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信息
作者:赵秀文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版次:第三版(2018年)
重点章节
WTO法律制度、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国际税法
来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8
07李双元《国际私法》(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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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信息
作者:李双元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版次:第四版(2015年)
重点章节
冲突规范的结构、法律适用的一般原则、国际民商事争议解决
来源: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5
08王传丽《国际经济法》(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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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信息
作者:王传丽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版次:第五版(2018年)
重点章节
国际贸易术语、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
来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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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名词解释高频题
20 道01条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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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条约法是关于条约的缔结、生效、遵守、适用、解释、修正、终止和无效的国际法规范的总称。主要渊源是1969年《维也纳条约法公约》。条约是国际法主体之间以国际法为准所缔结的书面协议。条约必须遵守原则(pacta sunt servanda)是条约法的基本原则。
来源:《维也纳条约法公约》;邵津《国际法》
02国家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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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国家主权是指国家独立自主地处理其对内对外事务的最高权力。对内主权:国家对其领土内的一切人和物享有最高权力。对外主权:国家在国际法上享有独立权、平等权、自卫权和管辖权。国家主权平等原则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来源:《联合国宪章》;邵津《国际法》
03外交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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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外交豁免是指外交代表在接受国享有的特殊权利和优惠待遇。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外交代表享有人身不可侵犯、寓所和财产不可侵犯、管辖豁免、免纳捐税等特权与豁免。使馆馆舍不可侵犯,使馆档案和文件不可侵犯。
来源:《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邵津《国际法》
04国际组织法律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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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国际组织法律人格是指国际组织在国际法上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国际组织的法律人格不同于国家的法律人格,其范围取决于组织约章的规定和国际组织的实践。国际组织可以缔结条约、享有特权与豁免、提出国际求偿等。
来源:邵津《国际法》;马呈元《国际法》
05国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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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国际责任是指国家对其国际不法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构成要件:(1)行为可归因于国家(国家行为);(2)该行为违反该国的国际义务。法律后果:停止不法行为、保证不重犯、赔偿(恢复原状、补偿、抵偿)。国家责任的免除:同意、自卫、不可抗力、危难、危急情况。
来源:《国家责任条款草案》;邵津《国际法》
06最惠国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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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最惠国待遇是指一国给予另一国国民的待遇不低于现在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国民的待遇。特点:(1)互惠性;(2)无条件性(WTO规则下);(3)普遍性(适用于所有WTO成员)。适用范围:关税、国内税、贸易规则等。例外:区域经济一体化安排、边境贸易、发展中国家特殊待遇等。
来源:《GATT》第1条;余劲松《国际经济法》
07国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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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国民待遇是指一国给予另一国国民的待遇不低于其给予本国国民的待遇。在WTO框架下,国民待遇原则适用于:(1)国内税和其他国内费用;(2)影响产品的国内销售、推销、购买、运输、分销或使用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国民待遇的例外:政府采购、补贴等。
来源:《GATT》第3条;余劲松《国际经济法》
08争端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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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国际争端解决机制是指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各种方法和制度。方法包括:(1)政治方法:谈判、协商、斡旋、调停、调查、和解;(2)法律方法:仲裁、司法解决。主要国际司法机构:国际法院(ICJ)、国际海洋法法庭(ITLOS)、国际刑事法院(ICC)、WTO争端解决机构(DSB)等。
来源:《联合国宪章》第33条;邵津《国际法》
09仲裁与诉讼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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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仲裁与诉讼的区别:(1)管辖权:仲裁基于当事人的协议(自愿管辖),诉讼基于法律规定(强制管辖);(2)程序:仲裁程序灵活,诉讼程序严格;(3)人员:仲裁员由当事人选择,法官由国家任命;(4)效力:仲裁裁决一般为终局,诉讼判决可以上诉;(5)公开性:仲裁一般不公开,诉讼一般公开。
来源:韩德培《国际私法》第三版 2014
10国际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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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国际公法是调整国家之间、国际组织之间及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体:国家、国际组织。渊源:国际条约、国际习惯、一般法律原则、司法判例、学说。基本原则:国家主权平等、不干涉内政、禁止使用武力、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等。
来源:邵津《国际法》第五版 2014
11国际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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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国际私法是调整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解决法律冲突与法律适用问题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体:自然人、法人(私人之间)。核心问题:(1)管辖权的确定;(2)法律适用(冲突规范);(3)外国判决的承认与执行。主要渊源:国内立法、国际条约。
来源:韩德培《国际私法》第三版 2014
12国际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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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交往中各方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体:国家、国际组织、跨国公司、私人(公法+私法混合性质)。调整范围: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国际税法等。主要渊源:国际条约、国际习惯、国内立法。
来源:余劲松《国际经济法》第四版 2014
13冲突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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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冲突规范(法律适用规范)是指明某一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应适用何国法律的规范。结构:范围(系属)+连结点。类型:单边冲突规范、双边冲突规范、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连结点:国籍、住所、物之所在地、行为地、法院地等。
来源:韩德培《国际私法》第三版 2014
14公共秩序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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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公共秩序保留是指法院地国根据本国冲突规范本应适用外国法时,如果适用该外国法将违反法院地国的公共秩序,则法院可以排除或拒绝适用该外国法的制度。公共秩序的含义:一国法律的基本原则、道德的基本观念、国家的根本利益等。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5条规定了公共秩序保留制度。
来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5条;韩德培《国际私法》
15WTO争端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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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WTO争端解决机制是WTO框架下解决成员之间贸易争端的制度。程序:(1)磋商;(2)专家组审理;(3)上诉机构审理;(4)裁决的执行。特点:(1)强制管辖权;(2)"反向协商一致"的决策方式;(3)上诉机构的设立。问题:上诉机构自2019年底停摆,改革争论持续。
来源:《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余劲松《国际经济法》
16国际人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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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国际人权法是关于个人和群体在国际法上享有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渊源:《世界人权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等。权利类型: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集体权利(民族自决权、发展权等)。
来源:《世界人权宣言》;邵津《国际法》
17国际人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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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国际人道法(战争法/武装冲突法)是在武装冲突期间保护不参加战斗的人员(平民、伤病员、战俘)和限制作战手段和方法的国际法规则。主要渊源:1949年日内瓦四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基本原则:区分原则(区分平民与战斗员)、比例原则、军事必要原则、人道原则。
来源:《日内瓦公约》;邵津《国际法》
18国际投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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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国际投资法是调整国际私人直接投资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渊源:双边投资条约(BITs)、多边投资条约、国内立法。核心内容:(1)外资准入与待遇(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2)征收与补偿;(3)投资争端解决(ICSID仲裁);(4)投资保护与促进。
来源:余劲松《国际经济法》第四版 2014
19国际金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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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国际金融法是调整国际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调整范围:国际货币制度、国际借贷、国际证券发行与交易、国际支付、国际金融监管。主要渊源:国际条约(如《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国际惯例、国内立法。核心机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世界银行。
来源:余劲松《国际经济法》第四版 2014
20国际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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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国际税法是调整国际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核心问题:(1)税收管辖权(居民税收管辖权、来源地税收管辖权);(2)国际重复征税的避免(抵免法、免税法、扣除法);(3)国际逃税与避税的防止;(4)国际税收协定(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主要渊源:双边税收协定、国内税法。
来源:余劲松《国际经济法》第四版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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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简答题高频题
15 道01国际公法与国际私法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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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国际公法与国际私法的区别:(1)调整对象不同:国际公法调整国家间公权关系,国际私法调整涉外民商事关系;(2)主体不同:国际公法主体是国家和国际组织,国际私法主体是自然人和法人;(3)法律性质不同:国际公法是公法,国际私法是私法(程序法色彩);(4)规范类型不同:国际公法主要是实体法,国际私法主要是冲突法(间接调整);(5)解决争端方式不同:国际公法通过国际法院/仲裁,国际私法通过国内法院/仲裁。
来源:邵津《国际法》、韩德培《国际私法》
02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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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特点:(1)强制管辖权:WTO成员自动接受争端解决机构的管辖;(2)"反向协商一致"的决策方式:裁决自动通过,除非所有成员一致反对;(3)上诉机构的设立:可以对专家组报告中的法律问题进行审查;(4)时限要求:各程序有明确的时间限制;(5)报复授权:败诉方不执行裁决时,胜诉方可以请求授权报复。问题:上诉机构自2019年底停摆,改革争论持续。
来源:《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余劲松《国际经济法》
03南海问题的国际法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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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南海问题的国际法分析:(1)历史权利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关系:中国主张的历史性权利是否受公约保护;(2)岛礁地位的认定:岩礁与岛屿的区分及其法律效果;(3)南海仲裁案:2016年菲律宾诉中国案,仲裁庭的管辖权和裁决效力的争议;(4)中国的立场:不接受、不参与、不承认、不执行;(5)和平解决争端的路径:双边谈判、地区合作机制。
来源:《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保研面试真题
04一带一路与国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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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一带一路与国际法:(1)法律框架:双边投资条约、自由贸易协定、双边司法协助条约;(2)争端解决机制:中国国际商事法庭、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3)规则制定:推动国际贸易投资规则的完善;(4)涉外法治建设:加强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建设;(5)国际法治合作:与沿线国家开展法治交流与合作。
来源:保研面试真题
05国际法的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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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国际法的渊源:(1)国际条约:国家之间以书面形式缔结的协议,是现代国际法最重要的渊源;(2)国际习惯:各国重复类似的行为并被认为具有法律拘束力,由物质要素(反复实践)和心理要素(法律确信)构成;(3)一般法律原则:各国法律体系共有的原则;(4)司法判例和学说:辅助资料,不是独立渊源。《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规定了国际法的渊源。
来源:《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邵津《国际法》
06条约的保留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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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条约的保留是指一国在签署、批准、接受、核准或加入条约时所作的单方面声明,旨在排除或更改条约中某些规定对该国适用时的法律效果。保留的限制:(1)条约禁止保留;(2)保留不在条约允许的范围内;(3)保留与条约的目的和宗旨不相容。保留的效果:保留国与接受保留国之间按保留修改条约规定,保留国与反对保留国之间条约不适用保留涉及的规定。
来源:《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19-23条;邵津《国际法》
07国家管辖权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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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国家管辖权的类型:(1)属地管辖权:国家对其领土内的一切人、物和行为享有管辖权;(2)属人管辖权:国家对其国民享有管辖权(国籍管辖);(3)保护性管辖权:国家对外国人在国外所犯的侵害本国国家或国民利益的罪行享有管辖权;(4)普遍管辖权:国家对某些严重国际罪行(如海盗、灭绝种族、战争罪等)享有管辖权,不论犯罪人国籍和犯罪地点。
来源:邵津《国际法》第五版 2014
08国际法院的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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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国际法院的管辖权:(1)诉讼管辖权:审理国家之间的争端,只对国家开放(第34条);管辖权的依据:自愿管辖(当事国提交特定案件)、协定管辖(条约规定的争端解决条款)、任择强制管辖(当事国声明接受强制管辖);(2)咨询管辖权:应联合国大会、安理会等请求,对法律问题发表咨询意见。中国未接受任择强制管辖。
来源:《国际法院规约》第34-37条;邵津《国际法》
09国际私法中的法律适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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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国际私法中的法律适用方法:(1)传统方法:冲突规范+连结点→准据法;(2)最密切联系原则: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3)特征性履行方法:以特征性履行方的经常居所地法律为准据法;(4)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可以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5)强制性规定:某些强制性规定直接适用,排除外国法的适用。
来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韩德培《国际私法》
10外国法的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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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外国法的查明是指法院在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时,根据冲突规范应适用外国法时,如何确定该外国法的存在和内容。查明方法:(1)当事人提供;(2)由与我国订立司法协助协定的缔约对方的中央机关提供;(3)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提供;(4)由该国驻我国使馆提供;(5)由中外法律专家提供。无法查明时:适用中国法律。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韩德培《国际私法》
11国际商事仲裁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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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国际商事仲裁的特点:(1)自愿性:基于当事人之间的仲裁协议;(2)专业性:仲裁员通常是法律或商业专家;(3)灵活性:当事人可以选择仲裁规则、仲裁语言、仲裁地点;(4)保密性:一般不公开审理;(5)终局性:裁决一般为终局,不能上诉;(6)可执行性:根据《纽约公约》,仲裁裁决在缔约国之间相互承认和执行。
来源:《纽约公约》;韩德培《国际私法》
12国际贸易术语(Incoterms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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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国际贸易术语(Incoterms 2020)是国际商会制定的关于国际货物买卖中交货条件的国际惯例。主要术语:(1)EXW(工厂交货):卖方在其所在地将货物交给买方;(2)FOB(船上交货):卖方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3)CIF(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卖方负责运费和保险费;(4)DAP(目的地交货):卖方在目的地将货物交给买方。每个术语规定了买卖双方在货物交付、风险转移、费用分担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来源:《Incoterms 2020》;王传丽《国际经济法》
13CISG的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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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的适用范围:(1)适用条件:营业地在不同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2)排除适用:购买供私人、家人或家庭使用的货物的销售、经由拍卖的销售、根据法律执行令状的销售、公债、股票、船舶、飞机、电力的销售;(3)合同形式:不受任何书面形式的限制。中国加入时对第1条第1款(b)项和第11条(合同形式)作了保留。
来源:《CISG》第1-6条;王传丽《国际经济法》
14国际投资中的征收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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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国际投资中的征收与补偿:(1)征收的条件:为了公共目的、非歧视性、给予补偿、依据法律程序;(2)补偿标准:发达国家主张"即时、充分、有效"的补偿(赫尔公式),发展中国家主张"适当"补偿;(3)间接征收:政府措施虽未正式征收但实质上剥夺投资者的财产权;(4)征收的例外:警察权例外(维护公共安全、健康、环境的措施)。
来源:双边投资条约;余劲松《国际经济法》
15国际人权保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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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国际人权保护机制:(1)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普遍定期审议制度;(2)条约机构:根据人权条约设立的监督机构(如人权事务委员会);(3)区域人权机构:欧洲人权法院、美洲人权法院、非洲人权和民族权利法院;(4)申诉机制:个人申诉制度(需国家接受);(5)国别审查:特别程序(国别报告员、专题报告员)。
来源:邵津《国际法》第五版 2014
⚖️
第四章 案例分析题
8 道01南海仲裁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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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背景
2013年菲律宾单方面就南海争端提起仲裁,中国不接受、不参与。2016年仲裁庭作出裁决,否定中国的九段线主张和历史性权利。
争议问题
(1)仲裁庭是否具有管辖权?(2)裁决是否具有法律拘束力?
解题思路
(1)管辖权争议:中国认为仲裁庭无管辖权,因为中菲之间存在通过谈判协商解决争端的协议,且争端实质是领土主权和海域划界问题,不属于公约强制仲裁的范围。仲裁庭认为其对部分事项具有管辖权。(2)裁决效力: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七,裁决对争端各方具有拘束力。但中国不承认裁决的效力,认为仲裁庭越权管辖。这一案件涉及国际争端解决机制的合法性与有效性问题。
来源:南海仲裁案裁决书;保研面试真题
02WTO争端解决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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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背景
美国对中国商品加征关税,中国向WTO提起争端解决。
争议问题
(1)美国的加征关税措施是否违反WTO规则?(2)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困境是什么?
解题思路
(1)美国的加征关税措施可能违反WTO规则。美国援引国家安全例外(GATT第21条),但该条款的适用有严格限制。WTO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对国家安全例外的审查标准存在争议。(2)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困境:上诉机构自2019年底停摆,美国阻挠上诉机构法官任命,导致争端解决机制瘫痪。改革方向:恢复上诉机构功能、改进争端解决程序。
来源:WTO争端解决案例;保研面试真题
03国际投资仲裁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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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背景
外国投资者甲公司在东道国乙国投资建设工厂,乙国政府以环保为由关闭甲公司工厂,甲公司向ICSID提起仲裁。
争议问题
(1)乙国政府的行为是否构成征收?(2)甲公司能否获得补偿?
解题思路
(1)是否构成征收:如果乙国政府的环保措施是善意的、非歧视性的、符合正当程序的警察权行为,不构成征收。如果措施与环保目的不成比例,实质上剥夺了甲公司的投资,可能构成间接征收。(2)补偿问题:如果构成征收,根据双边投资条约,乙国应给予"即时、充分、有效"的补偿。如果属于警察权例外,甲公司可能无法获得补偿。
来源:ICSID仲裁案例;保研面试真题
04国际人权保护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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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背景
甲国政府对国内少数民族进行大规模驱逐,国际社会对此表示关切。
争议问题
(1)甲国的行为是否违反国际人权法?(2)国际社会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解题思路
(1)甲国的行为违反国际人权法。大规模驱逐少数民族违反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规定的禁止歧视原则、人身自由权、迁徙自由权等。如果构成系统性或大规模侵犯人权,可能构成危害人类罪。(2)国际社会的措施: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审查、经济制裁、国际刑事法院的追诉(如果构成国际罪行)等。但需注意不干涉内政原则的限制。
来源:国际人权法案例;保研面试真题
05国际私法中的法律适用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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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背景
中国公民甲与美国公民乙在中国结婚,婚后定居美国。甲在中国法院起诉离婚。
争议问题
(1)中国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2)应适用何国法律?
解题思路
(1)中国法院具有管辖权。根据《民事诉讼法》,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甲的住所地在中国,中国法院有管辖权。(2)法律适用: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7条,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因此,中国法院应适用中国法律审理离婚案件。
来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7条;保研面试真题
06国际商事仲裁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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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背景
中国公司甲与美国公司乙签订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约定在新加坡仲裁。后发生争议,乙在新加坡申请仲裁,甲在中国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
争议问题
(1)仲裁协议是否有效?(2)中国法院是否应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
解题思路
(1)仲裁协议的效力应根据当事人选择的法律判断,未选择的根据仲裁地法律(新加坡法律)判断。如果仲裁协议符合新加坡法律的要求,应当认定有效。(2)承认和执行:根据《纽约公约》,缔约国应相互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拒绝承认和执行的理由有限,如仲裁协议无效、超越仲裁权限、程序不当等。如果仲裁程序合法,中国法院应当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
来源:《纽约公约》第5条;保研面试真题
07国际人道法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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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背景
甲国军队在武装冲突中轰炸了乙国的一所医院,造成大量平民伤亡。
争议问题
(1)甲国的行为是否违反国际人道法?(2)甲国应承担什么责任?
解题思路
(1)甲国的行为违反国际人道法。根据《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医院是受保护的民用物体,不得作为攻击目标。除非医院被用于实施敌对行为且给予合理警告后仍不停止,否则不得攻击。(2)甲国应承担国家责任,包括停止不法行为、赔偿损失。相关个人可能因战争罪受到国际刑事法院的追诉。
来源:《日内瓦公约》第一附加议定书第52条;保研面试真题
08国际环境法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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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背景
甲国的工厂排放污染物,通过河流流入乙国境内,造成乙国环境污染。
争议问题
(1)甲国是否应承担国际环境法上的责任?(2)乙国如何寻求救济?
解题思路
(1)甲国应承担国际环境法上的责任。根据"不损害国外环境原则"(Trail Smelter案确立),国家有义务确保其管辖或控制下的活动不对其他国家的环境造成损害。甲国未尽到防止跨界污染的义务。(2)乙国的救济途径:与甲国谈判协商、请求国际调解或仲裁、向国际法院提起诉讼。甲国应停止污染行为、赔偿乙国的损失。
来源:Trail Smelter案;保研面试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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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真实面经题目
20 道01论国际法的渊源体系(北大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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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国际法的渊源体系:(1)国际条约:国家之间以书面形式缔结的协议;(2)国际习惯:各国重复类似的行为并被认为具有法律拘束力;(3)一般法律原则:各国法律体系共有的原则;(4)司法判例和学说:辅助资料。北大面试注重考查学生对渊源体系的深入理解和理论分析。
来源:北大法学院2024年保研面试真题
02论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人大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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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1)一元论:国际法与国内法属于同一法律体系(国内法优先说或国际法优先说);(2)二元论:国际法与国内法是两个独立的法律体系;(3)中国的实践:条约在中国的适用(直接适用、转化适用);(4)国际习惯在中国的适用。人大面试注重考查学生对理论争议的理解。
来源:人大法学院2024年保研面试真题
03论条约解释的方法(清华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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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条约解释的方法:(1)文义解释:按照用语的通常含义解释;(2)体系解释:结合上下文解释;(3)目的解释:参照条约的目的和宗旨解释;(4)善意解释:诚实地解释条约。《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31-33条规定了条约解释的规则。清华面试注重考查学生对解释方法的掌握。
来源:清华法学院2024年保研面试真题
04论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中政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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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1)构成要件:行为可归因于国家、违反国际义务;(2)归因于国家的行为:国家机关的行为、行使政府权力的人的行为、国家控制下的行为等;(3)法律后果:停止不法行为、保证不重犯、赔偿;(4)免除事由:同意、自卫、不可抗力、危难、危急情况。中政面试注重考查学生对制度细节的掌握。
来源:中政法学院2024年保研面试真题
05论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改革(北大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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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改革:(1)上诉机构停摆的原因:美国阻挠法官任命;(2)改革方向:恢复上诉机构功能、改进程序、提高效率;(3)多方临时上诉仲裁安排(MPIA)的尝试;(4)WTO改革的整体框架。北大面试注重考查学生对改革问题的深入思考。
来源:北大法学院2023年保研面试真题
06论国际人权法的发展(人大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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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国际人权法的发展:(1)三代人权理论:第一代(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第二代(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第三代(集体权利);(2)国际人权保护机制的完善;(3)人权与主权的关系;(4)人权的普遍性与特殊性;(5)中国的人权观和人权实践。
来源:人大法学院2023年保研面试真题
07论国际投资法中的公平公正待遇(清华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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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公平公正待遇:(1)概念:投资者在东道国应享有的公平合理待遇;(2)内容:正当程序、不得专断、保护投资者的合理期待、透明度等;(3)与最低待遇标准的关系;(4)仲裁实践中的解释;(5)中国的立场和实践。清华面试注重考查学生对具体制度的理解。
来源:清华法学院2023年保研面试真题
08论国际私法中的最密切联系原则(中政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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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最密切联系原则:(1)概念: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应得到适用;(2)适用领域:合同、侵权、婚姻家庭等;(3)判断标准:合同签订地、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当事人住所地等;(4)与特征性履行方法的关系;(5)中国法的规定:《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规定。中政面试注重考查学生对原则的理解和运用。
来源:中政法学院2023年保研面试真题
09论国际法上的自卫权(北大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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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国际法上的自卫权:(1)法律依据:《联合国宪章》第51条;(2)行使条件:受到武力攻击、安理会采取必要措施之前、立即向安理会报告;(3)必要性与比例性;(4)先发制人自卫的争议;(5)集体自卫权。北大面试注重考查学生对自卫权的理解和争议问题的分析。
来源:北大法学院2024年保研面试真题
10论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人大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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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1)国家环境主权与不损害国外环境原则;(2)预防原则;(3)污染者负担原则;(4)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5)国际合作原则。人大面试注重考查学生对原则体系的掌握。
来源:人大法学院2024年保研面试真题
11论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清华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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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1)属物管辖权:灭绝种族罪、危害人类罪、战争罪、侵略罪;(2)属人管辖权:自然人(年满18周岁);(3)属时管辖权:2002年7月1日《罗马规约》生效后实施的犯罪;(4)行使管辖权的条件:缔约国提交情势、安理会提交情势、检察官自行调查。中国未加入《罗马规约》。
来源:清华法学院2024年保研面试真题
12论涉外法治建设(中政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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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涉外法治建设:(1)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2)加强涉外执法司法能力建设;(3)完善涉外法治服务体系;(4)加强国际法治合作;(5)培养涉外法治人才。中政面试注重考查学生对法治建设的理解。
来源:中政法学院2024年保研面试真题
13论国际法上的承认制度(北大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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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国际法上的承认制度:(1)对国家的承认:新国家产生时其他国家的承认;(2)对政府的承认:政府更迭时其他国家的承认;(3)承认的方式:明示承认、默示承认;(4)承认的效果:建立外交关系、缔结条约等;(5)承认的性质:宣告说(承认仅是确认)vs构成说(承认创造国家资格)。
来源:北大法学院2023年保研面试真题
14论国际法上的继承制度(人大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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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国际法上的继承制度:(1)国家继承:国家领土变更时的法律关系继承;(2)政府继承:政府更迭时的法律关系继承;(3)条约的继承;(4)国家财产的继承;(5)国家债务的继承;(6)国家档案的继承。中国在联合国代表权问题上的实践。
来源:人大法学院2024年保研面试真题
15论国际法上的领土取得(清华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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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国际法上的领土取得:(1)传统方式:先占、时效、添附、割让、征服;(2)现代方式:公民投票、民族自决;(3)领土主权的限制:共管、租借、国际地役;(4)边境制度。当代国际法禁止以武力取得领土。
来源:清华法学院2024年保研面试真题
16论国际法上的外交保护(中政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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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外交保护:(1)概念:国家对本国国民在外国受到的侵害,通过外交手段或国际法律程序追究侵害国责任的制度;(2)行使条件:本国国民的权利受到侵害、用尽当地救济、国籍持续原则;(3)外交保护与领事保护的区别;(4)卡尔沃条款的效力。
来源:中政法学院2024年保研面试真题
17论国际法上的引渡制度(北大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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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引渡制度:(1)概念:一国把在该国境内而被他国追捕、通缉或判刑的人,根据有关国家的请求移交给请求国审判或处罚;(2)引渡的条件:双重犯罪原则、政治犯不引渡、本国国民不引渡;(3)引渡的程序:外交途径、引渡条约;(4)中国《引渡法》的规定。
来源:北大法学院2024年保研面试真题
18论国际法上的庇护制度(人大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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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庇护制度:(1)概念:一国对于因政治原因被追诉或受迫害的外国人,准其入境、居留并给予保护;(2)领土庇护:在本国领土内给予庇护;(3)域外庇护:在本国驻外使馆、军舰等给予庇护(一般不承认);(4)政治犯不引渡原则;(5)中国的实践。
来源:人大法学院2023年保研面试真题
19论国际法上的难民保护(清华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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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难民保护:(1)难民的定义:因种族、宗教、国籍、属于某一特定社会群体或政治见解的原因而受到迫害,身处其本国之外的人;(2)不推回原则;(3)难民的权利和义务;(4)国际难民保护机制:联合国难民署;(5)中国的难民保护实践。
来源:清华法学院2023年保研面试真题
20论国际法上的国际组织(中政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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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国际组织:(1)概念:两个以上国家为特定目的依据条约设立的常设机构;(2)类型:普遍性国际组织(联合国)、区域性国际组织(欧盟)、专门性国际组织(WHO);(3)法律人格;(4)表决制度;(5)联合国体系。
来源:中政法学院2023年保研面试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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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预测重点20条
20011. 国际法的渊源 -- 条约、国际习惯、一般法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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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要点
国际法渊源是保研面试最基础也最高频的考点。根据《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国际法渊源包括:(1)国际条约:国家间以书面形式缔结的协议,是现代国际法最重要的渊源,具有明确性和可执行性;(2)国际习惯:由物质要素(各国反复一致的实践)和心理要素(法律确信,opinio juris)构成,是最古老的渊源,证明难度较大;(3)一般法律原则:各国法律体系共有的原则,如善意原则、禁止反言原则等,是条约和习惯的补充。此外,司法判例和公法学家学说仅为确定法律原则的辅助资料,并非独立渊源。面试中常追问国际习惯的证明方法、条约与习惯的互动关系等延伸问题。
来源:《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邵津《国际法》第五版
022. 国家主权原则 -- 对内主权、对外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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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要点
国家主权原则是国际法的基石,也是《联合国宪章》确立的基本原则。对内主权指国家对其领土内一切人、物和事务享有最高排他的管辖权;对外主权指国家在国际关系中享有独立权、平等权、自卫权和管辖权,不受他国干涉。主权平等原则要求各国在法律上地位平等,不论大小强弱。面试中常考查主权的让渡问题(如欧盟一体化)、人权与主权的冲突、"保护的责任"(R2P)对主权原则的挑战等。中国一贯主张尊重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反对以任何借口干涉他国内政,这一立场在南海问题、涉台涉疆涉港问题上均有体现。
来源:《联合国宪章》第2条;邵津《国际法》第五版
033. 条约法 -- 缔结、保留、解释、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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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要点
条约法以1969年《维也纳条约法公约》为核心。缔结程序包括谈判、签署、批准、交换批准书等环节。保留制度允许国家在加入条约时排除或更改某些条款的效力,但保留不得与条约目的和宗旨相悖。条约解释遵循《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31-33条:首先按用语通常含义并结合上下文和目的宗旨善意解释,必要时参考缔结时的准备资料。条约终止的事由包括:违反条约、情势变迁(rebus sic stantibus)、当事国同意等。面试高频追问包括:条约对第三国的效力、条约在中国的适用方式(直接适用与转化适用)、中国加入条约时的保留实践等。
来源:《维也纳条约法公约》;邵津《国际法》第五版
044. 国家责任 -- 归因、不法行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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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要点
国家责任制度以国际法委员会(ILC)2001年《国家对国际不法行为的责任条款草案》为基础。构成要件:(1)行为可归因于国家——包括国家机关行为、行使政府权力者的行为、国家指挥控制下的行为、经确认为国家行为等;(2)该行为违反该国的国际义务。法律后果包括停止不法行为、保证不重犯和充分赔偿(恢复原状、补偿、抵偿)。免责事由包括同意、自卫、不可抗力、危难和危急情况。面试常考查归因标准在非国家行为体(如叛乱团体、私人行为)中的适用,以及国家责任与国际刑事责任的区分。中国在国家责任问题上强调行为归因应有充分证据,反对任意归责。
来源:ILC《国家责任条款草案》;邵津《国际法》第五版
055. 南海仲裁案 -- 管辖权、裁决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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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要点
2013年菲律宾单方提起南海仲裁,2016年仲裁庭作出裁决。核心争议:(1)管辖权问题——中国主张中菲已达成通过谈判协商解决争端的协议,且争端实质涉及领土主权和海域划界,属公约第298条允许排除的事项,仲裁庭不具有管辖权;(2)历史性权利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关系——仲裁庭认为公约已取代历史性权利主张;(3)岛礁地位认定——裁决认定南沙部分地物为岩礁而非岛屿,不能产生专属经济区。中国的立场是"不接受、不参与、不承认、不执行",认为裁决是无效的。该案是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合法性和有效性的重要案例,面试中几乎必考。
来源:南海仲裁案裁决书(2016);保研高频面试真题
066. WTO争端解决机制 -- 上诉机构停摆、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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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要点
WTO争端解决机制被誉为"皇冠上的明珠",其特点包括强制管辖权、"反向协商一致"决策方式和两审终审制。自2019年12月起,由于美国持续阻挠上诉机构法官遴选,上诉机构因不足法定人数而停摆,导致WTO争端解决陷入危机。改革方向包括:恢复上诉机构运转、完善法官遴选机制、提高程序效率等。多方临时上诉仲裁安排(MPIA)是部分成员的替代尝试。面试中常追问WTO改革的困境与中国立场、上诉机构越权(judicial activism)争论、发展中国家特殊与差别待遇等。该问题与当前中美贸易摩擦、全球经济治理格局密切相关,属于保研面试热点中的热点。
来源:《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DSU);余劲松《国际经济法》第四版
077. 一带一路与国际法 -- 法律框架、争端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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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要点
"一带一路"倡议的国际法框架涵盖多个层面:(1)双边层面:中国已与沿线国家签署大量双边投资条约(BITs)、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刑事司法协助条约和引渡条约;(2)多边层面:通过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AIIB)等新机制推动规则建设;(3)争端解决层面:2018年成立中国国际商事法庭,建立"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并推动成立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ICDPASO)。面试常考查"一带一路"法治化面临的挑战,包括法律体系差异、争端解决机制的执行力、债务可持续性等法律问题。该问题体现了中国参与国际规则制定的实践,属于面试中的中国视角考题。
来源:涉外法治建设相关政策文件;保研面试高频真题
088. 国际人权法 -- 三代人权、保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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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要点
国际人权法的"三代人权"理论由卡雷尔·瓦萨克提出:第一代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自由权),强调国家消极不作为;第二代是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社会权),要求国家积极作为;第三代是集体权利(团结权),包括民族自决权、发展权、环境权等。保护机制包括: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普遍定期审议(UPR)、条约机构的定期报告和个人申诉制度、区域人权法院(欧洲人权法院、美洲人权法院等)。面试常追问人权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人权与主权的关系、中国的人权观(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人权)以及中国是否应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等问题。
来源:《世界人权宣言》;邵津《国际法》第五版
099. 国际人道法 -- 日内瓦公约、区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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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要点
国际人道法(IHL)以1949年日内瓦四公约及其两个附加议定书为核心,旨在武装冲突中保护不参加战斗的人员和限制作战手段与方法。基本原则包括:(1)区分原则——必须区分平民与战斗员、民用物体与军事目标;(2)比例原则——攻击造成的附带平民伤亡不得与预期军事利益不成比例;(3)军事必要原则——不得使用超出军事需要的武力;(4)人道原则——禁止造成不必要的痛苦。违反国际人道法可能构成战争罪,受国际刑事法院管辖。面试中常考查俄乌冲突、巴以冲突中的国际人道法适用问题,以及网络战、无人机攻击等新作战手段对IHL的挑战。
来源:《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邵津《国际法》第五版
1010. 国际投资法 -- 征收补偿、公平公正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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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要点
国际投资法以双边投资条约(BITs)和ICSID仲裁机制为核心。征收与补偿是最经典的问题:合法征收需满足公共目的、非歧视性、正当程序和给予补偿四个条件。补偿标准上,发达国家主张"赫尔公式"(即时、充分、有效),发展中国家坚持"适当补偿"。间接征收的认定(如政府管制措施实质性剥夺投资价值)是实践中的难点。公平公正待遇(FJT)标准内容包括正当程序、保护投资者合理期待、不得专断和歧视等,但其具体内涵在仲裁实践中存在分歧。面试常追问中国BIT范本的演变、投资者与东道国利益平衡以及ISDS机制改革等前沿问题。
来源:中国双边投资条约;余劲松《国际经济法》第四版
1111. 国际私法 -- 冲突规范、法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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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要点
国际私法的核心是通过冲突规范解决法律冲突。冲突规范由"范围"和"系属"两部分构成,系属包含连结点(如国籍、住所、物之所在地、行为地等)。冲突规范类型包括单边、双边、重叠适用和选择适用四种。法律适用的一般制度包括:反致(直接反致、转致、间接反致)、公共秩序保留、法律规避和外国法查明。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2010年)确立了以经常居所地为主要连结点的体系。面试常考查该法与传统"国籍主义"的差异、最密切联系原则在法律适用中的地位、以及公共秩序保留的适用标准等。考生需注意比较中国国际私法立法与国际通行做法的异同。
来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韩德培《国际私法》第三版
1212. 最密切联系原则 -- 合同、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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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要点
最密切联系原则是当代国际私法最重要的法律适用原则之一,要求法院选择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在合同领域,该原则通常通过"特征性履行方法"加以具体化,即以特征性履行方的经常居所地法律为合同准据法。在侵权领域,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4条规定一般侵权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但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最密切联系原则赋予法官较大自由裁量权,其优势是灵活性,劣势是可预见性不足。面试中常追问该原则与传统硬性连结点的关系、特征性履行的判断标准以及该原则在婚姻家庭领域的适用等。
来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41、44条;韩德培《国际私法》第三版
1313. 国际商事仲裁 -- 仲裁协议、纽约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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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要点
国际商事仲裁是解决跨国商事争议的首选方式。仲裁协议是仲裁的基石,须具备书面形式、明确的仲裁意思表示和可仲裁事项。1958年《纽约公约》(《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是国际商事仲裁的基石性公约,要求缔约国相互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拒绝理由严格限定在第5条列举的情形中(仲裁协议无效、超越权限、程序不当、裁决未生效等)。中国1987年加入该公约并作出商事保留和互惠保留。面试常考查仲裁条款独立性原则、仲裁庭自裁管辖权(competence-competence)、《纽约公约》与国内法的衔接以及中国仲裁机构(CIETAC)的实践等。
来源:《纽约公约》;韩德培《国际私法》第三版
1414. 国际环境法 -- 预防原则、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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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要点
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包括:(1)国家环境主权与不损害国外环境原则(Trail Smelter案确立);(2)预防原则(precautionary principle)——在科学不确定性面前仍应采取预防措施,被《里约宣言》第15项原则确认;(3)污染者负担原则;(4)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CBDR)——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环境保护中承担不同责任,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巴黎协定》的核心原则;(5)国际合作原则。面试中常考查《巴黎协定》的实施进展、碳中和目标的法律约束力、气候变化诉讼的兴起(如Urgenda案)以及中国"双碳"目标的国际法意义。
来源:《里约宣言》《巴黎协定》;国际环境法相关研究
1515. 自卫权 -- 先发制人、比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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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要点
自卫权是国家固有权利,规定于《联合国宪章》第51条。行使条件:(1)受到武力攻击(armed attack);(2)在安理会采取必要维持和平措施之前行使;(3)立即向安理会报告。自卫必须满足必要性和比例性要求。争议焦点在于"先发制人自卫"(pre-emptive self-defense)的合法性:2002年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提出先发制人战略,但主流国际法学界认为预防性自卫缺乏条约法依据。此外,对非国家行为体(恐怖组织)的武力攻击能否援引自卫权、集体自卫权的行使条件等也是热点问题。中国一贯主张严格限制自卫权的适用范围,反对滥用武力。面试中常结合具体国际事件进行分析。
来源:《联合国宪章》第51条;邵津《国际法》第五版
1616. 国际刑事法院 -- 管辖权、中国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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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要点
国际刑事法院(ICC)根据1998年《罗马规约》于2002年设立,是常设性国际刑事司法机构。属物管辖权涵盖灭绝种族罪、危害人类罪、战争罪和侵略罪四种核心犯罪。管辖权行使方式包括:缔约国提交情势、安理会提交情势和检察官自行调查。属时管辖权限定于规约生效后的犯罪。中国未加入《罗马规约》,主要顾虑包括:对侵略罪定义的不满、对检察官自行调查权的担忧、对安理会职能弱化的警惕以及对国家主权让渡的审慎。面试中常追问ICC管辖权的补充性原则、ICC对非缔约国国民的管辖权争议(如苏丹巴希尔案)、以及中国参与国际刑事司法合作的实践。
来源:《罗马规约》;国际刑事法院相关研究
1717. 涉外法治建设 -- 法律法规、执法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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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要点
涉外法治建设是当前中国法治建设的重要战略任务。主要内容包括:(1)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制定《反外国制裁法》(2021年)、修订《对外贸易法》、完善外商投资法律制度(《外商投资法》2020年实施);(2)加强涉外执法司法能力建设——推进国际商事法庭建设、完善涉外案件管辖制度;(3)完善涉外法治服务体系——培养涉外法治人才、建设国际仲裁中心;(4)加强国际法治合作——推进司法协助条约网络建设;(5)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在数字经济、气候变化等领域贡献中国方案。面试中常考查《反外国制裁法》的国际法评价、长臂管辖的应对策略以及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等话题。
来源:涉外法治建设相关政策文件;中政保研面试真题
1818. 外交豁免 -- 维也纳公约、管辖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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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要点
外交豁免制度以1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为基础。外交代表享有的特权与豁免包括:人身不可侵犯(接受国不得逮捕或拘留)、寓所和财产不可侵犯、刑事管辖完全豁免、民事和行政管辖一般豁免(但涉及私有不动产诉讼、遗产继承诉讼和商业活动诉讼除外)。使馆馆舍不可侵犯,接受国非经馆长同意不得进入。外交豁免的理论依据有"代表性说"和"职务需要说"两种学说,公约兼采二者。豁免可以由派遣国明示放弃。面试中常考查外交庇护问题(中国不承认域外庇护)、外交人员违法行为的处理(宣布为不受欢迎的人)、以及领事豁免与外交豁免的区别。
来源:《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邵津《国际法》第五版
1919. 国际组织法律人格 -- 权利能力、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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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要点
国际组织的法律人格是指其在国际法上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能力。与国家不同,国际组织的法律人格是派生的、职能性的,其范围取决于组织约章的规定和组织履行职能的实际需要。核心能力包括:缔结条约的能力(1986年《维也纳条约法公约》规定)、享有特权与豁免、提出国际求偿、在国际法院提起诉讼或发表咨询意见等。经典案例包括1949年国际法院关于"联合国损害赔偿案"的咨询意见,确认联合国具有国际法律人格。面试中常考查国际组织与非政府组织(NGO)的区别、国际组织的表决制度(加权表决、协商一致)以及新兴国际组织(如AIIB)的法律地位。
来源:1949年ICJ咨询意见;邵津《国际法》第五版
2020.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 一元论、二元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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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要点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是国际法基础理论的核心问题,主要有三种学说:(1)一元论——认为二者属同一法律体系,又分为国内法优先说(耶利内克)和国际法优先说(凯尔森);(2)二元论——认为二者是相互独立的法律体系,国际法须经国内法转化才能在国内适用(特里佩尔);(3)中国实践——采取折中立场,条约在中国的适用包括直接适用和转化适用两种方式,具体取决于条约的性质和国内法的规定。《民法通则》规定中国缔结或参加的条约与国内法不一致时优先适用条约(保留条款除外)。面试中常考查国际习惯在国内法中的地位、条约的自动执行与非自动执行问题以及中国涉外审判中条约适用的实践。
来源:《民法通则》第142条;邵津《国际法》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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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院校特色与热点
20 道01北大国际法的学术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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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北大国际法的学术特色:(1)注重国际法基础理论研究;(2)强调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3)关注国际法前沿问题;(4)面试常考理论争议和制度完善;(5)注重考查学生的学术视野和分析能力。
来源:北大法学院官网、历年保研经验帖
02人大国际法的学术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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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人大国际法的学术特色:(1)注重国际经济法研究;(2)强调国际法与国家利益的关系;(3)关注国际法的实践运用;(4)面试注重基础知识和体系化思维;(5)常考国际法热点问题。
来源:人大法学院官网、历年保研经验帖
03清华国际法的学术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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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清华国际法的学术特色:(1)注重国际法方法论研究;(2)强调比较国际法研究;(3)关注国际法的理论深度;(4)面试常考国际法前沿问题;(5)注重考查学生的理论分析能力。
来源:清华法学院官网、历年保研经验帖
04中政国际法的学术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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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中政国际法的学术特色:(1)理论与实务并重的传统;(2)注重国际法实务问题的解决;(3)强调国际法案例研究;(4)面试常考具体制度的适用问题;(5)注重考查学生的案例分析能力。
来源:中政法学院官网、历年保研经验帖
052024年国际法热点:国际争端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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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国际争端解决热点:(1)WTO上诉机构停摆与改革;(2)南海仲裁案的影响;(3)国际投资仲裁机制的改革;(4)国际法院的实践发展;(5)替代性争端解决机制的探索。
来源:2024年国际法研究热点
062024年国际法热点:国际人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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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国际人权保护热点:(1)人权理事会的普遍定期审议;(2)人权与主权的关系;(3)数字时代的人权保护;(4)发展权的实现;(5)中国的人权观和人权实践。
来源:2024年国际法研究热点
072024年国际法热点:国际环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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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国际环境法热点:(1)气候变化《巴黎协定》的实施;(2)生物多样性保护;(3)海洋环境保护;(4)环境与贸易的关系;(5)中国的国际环境法治实践。
来源:2024年国际法研究热点
082024年国际法热点:涉外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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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涉外法治建设热点:(1)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2)加强涉外执法司法能力建设;(3)完善涉外法治服务体系;(4)加强国际法治合作;(5)培养涉外法治人才。
来源:2024年国际法研究热点
092024年国际法热点:国际刑事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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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国际刑事司法热点:(1)国际刑事法院的实践;(2)普遍管辖权的行使;(3)国际刑事合作;(4)国际刑事司法与国家主权的关系;(5)中国的立场和实践。
来源:2024年国际法研究热点
102024年国际法热点:国际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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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国际经济法热点:(1)WTO改革;(2)区域贸易协定的发展;(3)国际投资仲裁机制改革;(4)数字经济的国际法规制;(5)中国的国际经济法治实践。
来源:2024年国际法研究热点
11北大:国际法基础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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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国际法基础理论:(1)国际法的性质和效力根据;(2)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3)国际法的渊源体系;(4)国际法的基本原则;(5)国际法的遵守和执行。北大面试注重考查学生对基础理论的深入理解。
来源:北大法学院教学特色
12人大:国际经济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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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国际经济法研究:(1)WTO法律制度;(2)国际投资法;(3)国际金融法;(4)国际税法;(5)国际贸易惯例。人大面试注重考查学生对国际经济法体系的掌握。
来源:人大法学院教学特色
13清华:国际法方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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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国际法方法论:(1)条约解释方法;(2)国际习惯的证明方法;(3)国际法的推理方法;(4)比较国际法方法;(5)跨学科研究方法。清华面试注重考查学生对方法论的掌握。
来源:清华法学院教学特色
14中政:国际法实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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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国际法实务问题:(1)国际争端解决实务;(2)国际商事仲裁实务;(3)涉外法律服务实务;(4)国际组织实务;(5)外交实务。中政面试注重考查学生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
来源:中政法学院教学特色
152025年预测:国际法的数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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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国际法的数字化:(1)网络空间的国际法规制;(2)数据跨境流动的法律问题;(3)人工智能的国际法治理;(4)数字货币的国际法问题;(5)数字贸易规则的制定。
来源:2025年国际法研究预测热点
162025年预测:国际法与气候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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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国际法与气候变化:(1)《巴黎协定》的实施;(2)国家自主贡献;(3)气候变化诉讼;(4)气候融资的法律问题;(5)气候变化与人权的关系。
来源:2025年国际法研究预测热点
172025年预测:国际法与全球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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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国际法与全球治理:(1)国际法在全球治理中的作用;(2)国际组织的改革;(3)国际法的民主化;(4)非国家行为体的国际法地位;(5)全球治理的法治化。
来源:2025年国际法研究预测热点
182025年预测:国际法与公共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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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国际法与公共卫生:(1)《国际卫生条例》的修订;(2)大流行病防范与应对的国际法框架;(3)疫苗公平分配的法律问题;(4)国际公共卫生合作机制;(5)中国在全球卫生治理中的作用。
来源:2025年国际法研究预测热点
192025年预测:国际法教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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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国际法教学改革:(1)案例教学法的推广;(2)模拟法庭训练;(3)国际法实务课程;(4)跨学科研究的兴起;(5)国际化视野的培养。
来源:2025年法学教育改革热点
202025年预测:中国与国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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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中国与国际法:(1)中国国际法理论的发展;(2)中国参与国际规则制定;(3)中国涉外法治建设;(4)中国在国际争端解决中的实践;(5)中国国际法人才培养。
来源:2025年国际法研究预测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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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高频考点补充
10 道01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一元论vs二元论)
理论争议▾
标准答案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是国际法基础理论的核心争议,主要有三种学说:(1)一元论认为二者属同一法律体系,又分国内法优先说(耶利内克主张国内法是最高法律秩序)和国际法优先说(凯尔森主张国际法效力高于国内法);(2)二元论认为国际法与国内法是相互独立的法律体系,国际法须经国内立法转化方能在国内适用(特里佩尔为代表);(3)中国实践采取折中立场,条约在中国的适用包括直接适用和转化适用两种方式。《民法通则》第142条规定,中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与国内民事法律不一致时优先适用条约(保留条款除外)。面试常追问国际习惯在国内法中的地位、条约的自动执行与非自动执行问题。
来源:《民法通则》第142条;邵津《国际法》第五版;凯尔森《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
02南海仲裁案的管辖权争议
理论争议▾
标准答案
2013年菲律宾单方面就中菲南海争端提起强制仲裁,2016年仲裁庭作出裁决。管辖权争议的焦点在于:(1)中菲之间是否存在通过谈判协商解决争端的协议?中国主张2002年《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构成争端解决的约定程序,仲裁庭应无管辖权;(2)争端实质是否涉及领土主权和海域划界?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98条,缔约国可书面声明排除涉及海洋划界和历史性权利的强制程序;(3)中国2006年已作出排除性声明。仲裁庭最终认定对部分事项具有管辖权,但中国从程序到实体均不接受该裁决,认为其违反了公约关于争端解决的合意基础。该案深刻揭示了强制仲裁机制在主权争端中的局限性。
来源:南海仲裁案裁决书(2016);《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86、298条
03WTO上诉机构停摆与改革
最新热点▾
标准答案
WTO上诉机构自2019年12月因美国持续阻挠法官遴选而陷入停摆,不足法定的三名法官在任,争端解决机制的终审功能丧失。停摆原因包括:美国指责上诉机构存在"越权造法"(judicial activism)、超越90天审理期限、离任法官继续审理案件等问题。改革方向:(1)恢复上诉机构运转,解决遴选僵局;(2)限制上诉审查范围,防止"造法";(3)提高程序效率和透明度。多方临时上诉仲裁安排(MPIA)是部分成员依据DSU第25条仲裁条款建立的替代机制,但参与成员有限。中国主张维护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核心地位,支持恢复上诉机构职能。该问题与中美经贸博弈密切相关,是当前国际经济法领域最重要的热点之一。
来源:《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DSU);WTO部长级会议相关文件
04涉外法治建设的最新进展
最新热点▾
标准答案
涉外法治建设是中国法治建设的重要战略方向,近年来取得显著进展:(1)立法层面——制定《反外国制裁法》(2021年)、《对外关系法》(2023年)、《外国国家豁免法》(2023年),修订《反间谍法》(2023年),完善外商投资法律制度(《外商投资法》2020年实施);(2)司法层面——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运行,推进涉外案件审判专业化;(3)执法层面——加强反垄断和数据安全领域的涉外执法;(4)服务层面——培养涉外法治人才,建设国际仲裁中心;(5)国际合作层面——推进司法协助条约网络建设。面试中常考查《反外国制裁法》的国际法评价和长臂管辖的应对策略。
来源:《反外国制裁法》《对外关系法》《外国国家豁免法》;涉外法治建设相关政策文件
05条约保留的效力与限制
经典考点▾
标准答案
条约保留制度规定于1969年《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19至23条。保留是指一国在签署、批准、接受、核准或加入条约时所作的单方面声明,旨在排除或更改条约中某些规定对该国适用时的法律效果。保留的三项限制:(1)条约明文禁止保留的不得保留;(2)条约仅允许特定范围的保留,超出该范围的不得保留;(3)保留与条约的目的和宗旨不相容的不得保留。保留的效力:保留国与接受保留国之间,按保留修改条约规定;保留国与反对保留国之间,若反对国未反对条约本身生效,则保留所涉规定在两国间不适用。中国在加入多项人权公约时曾作出保留,如对《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签署立场即涉及保留问题。
来源:《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19-23条;邵津《国际法》第五版
06国家豁免原则的适用
经典考点▾
标准答案
国家豁免原则是指一国法院不得对另一国及其财产行使管辖权,是国家主权平等原则的体现。理论上有绝对豁免说和限制豁免说之分:绝对豁免说主张国家一切行为均享有豁免;限制豁免说主张仅主权行为(统治权行为)享有豁免,而商业行为(管理权行为)不享有豁免。2004年联合国《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公约》采限制豁免立场,但中国长期坚持绝对豁免原则。2023年中国颁布《外国国家豁免法》,正式转向限制豁免制度,规定外国国家的商业活动、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等情形不享有管辖豁免,但仍保留国家财产免于强制执行的保护。该立法标志着中国国家豁免制度的重大转型,具有深远影响。
来源:《外国国家豁免法》(2023年);联合国《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公约》
07国际法院与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比较
比较法▾
标准答案
国际法院(ICJ)与国际刑事法院(ICC)是两个不同的国际司法机构,管辖权差异显著:(1)管辖对象——ICJ审理国家间争端,属人管辖限于国家;ICC审理个人刑事责任,属人管辖限于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2)管辖事项——ICJ管辖一切国际法争端(广泛的属物管辖权),ICC仅管辖灭绝种族罪、危害人类罪、战争罪和侵略罪四种核心犯罪;(3)管辖依据——ICJ基于国家同意(自愿管辖、协定管辖、任择强制管辖声明),ICC基于《罗马规约》(缔约国提交、安理会提交、检察官自行调查);(4)设立依据——ICJ依据《联合国宪章》设立,是联合国主要司法机关,ICC依据1998年《罗马规约》设立,是独立的常设国际刑事法院;(5)中国立场——中国是ICJ规约当然当事国,但未加入《罗马规约》。
来源:《国际法院规约》第34-37条;《罗马规约》第5、11、12、13条
08一带一路倡议的国际法基础
综合分析▾
标准答案
"一带一路"倡议的国际法基础可从以下层面分析:(1)双边条约网络——中国已与沿线国家签署大量双边投资条约(BITs)、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刑事司法协助条约和引渡条约,为经贸合作和争端解决提供法律保障;(2)多边机制——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AIIB)依据《AIIB协定》设立,丝路基金依据公司章程运营,具有国际法主体地位;(3)争端解决机制——2018年成立中国国际商事法庭,建立"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成立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ICDPASO);(4)软法框架——联合声明、合作备忘录、"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文件等虽不具法律约束力,但构成合作的政治基础。该倡议体现了中国推动国际规则多元化和包容性发展的实践。
来源:《AIIB协定》;中国国际商事法庭相关规定;涉外法治建设文件
09国际投资仲裁机制的改革
最新热点▾
标准答案
以ICSID仲裁为核心的国际投资争端解决(ISDS)机制面临深刻改革压力。主要争议包括:(1)仲裁员中立性——仲裁员同时担任代理人和裁判者的"旋转门"现象引发公正性质疑;(2)裁决一致性——不同仲裁庭对同类条款(如公平公正待遇、间接征收)的解释严重分歧;(3)投资者与东道国利益平衡——投资者权利过度扩张可能限制东道国公共政策空间;(4)透明度不足——仲裁程序和裁决公开程度有限。改革方向:UNCITRAL第三工作组正在讨论设立常设投资法院或多边上诉机制以替代临时仲裁;欧盟在新一代投资协定中已纳入投资法院制度条款;中国积极参与改革讨论,主张平衡保护投资者权益与维护东道国监管权。2024年UNCITRAL框架下已取得阶段性进展。
来源:UNCITRAL第三工作组文件;ICSID仲裁规则修订;中国双边投资条约实践
10国际人权保护机制的完善
经典考点▾
标准答案
国际人权保护机制在多个层面持续完善:(1)联合国层面——人权理事会于2006年取代人权委员会,推行普遍定期审议(UPR)制度,对所有联合国会员国的人权状况进行定期审查,已完成四轮审议;(2)条约机构层面——根据核心人权公约设立的监督机构(如人权事务委员会、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等)通过定期报告审查和个人申诉机制发挥监督作用,但面临资源不足和执行效力有限等问题;(3)区域层面——欧洲人权法院(ECHR)具有强制管辖权和个人申诉权,是目前最成熟的区域人权机构,美洲人权法院和非洲人权和民族权利法院也在发展中;(4)新兴议题——数字时代隐私权保护、气候变化与人权的关联、商业与人权的规制等成为新焦点。中国主张以生存权和发展权为首要人权,推动人权保护机制的改革和完善。
来源:《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决议;邵津《国际法》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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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院校真题补充
20 道01国际法的渊源体系(北大2024)
北大2024▾
标准答案
国际法的渊源体系依据《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确立,包括:(1)国际条约——国家间以书面形式缔结的协议,是现代国际法最明确、最重要的渊源,具有直接约束力;(2)国际习惯——由物质要素(各国反复一致的实践)和心理要素(法律确信,opinio juris)构成,是最古老的渊源,证明需考察国家实践的广泛性、一致性和持续性;(3)一般法律原则——各国法律体系共有的原则,如善意原则、禁止反言、既判力原则等,是条约和习惯的补充渊源。此外,司法判例和公法学家学说仅为确定法律原则之补助资料,并非独立渊源。北大面试注重考查渊源之间的等级关系以及国际习惯在当代国际法中的地位演变。
来源:北大法学院2024年保研面试真题;《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
02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人大2024)
人大2024▾
标准答案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存在三种主要学说:(1)一元论——认为二者属同一法律体系,国内法优先说(耶利内克)主张国内法效力高于国际法,国际法优先说(凯尔森)则主张国际法居于上位;(2)二元论——特里佩尔主张二者是相互独立的法律体系,国际法须经转化方能在国内适用;(3)自然调整论——中国学者的折中观点。中国的实践采取务实立场:条约在中国的适用包括直接适用(如《民事诉讼法》中的涉外程序规定)和转化适用(如《著作权法》落实TRIPs协定)两种方式。《民法通则》第142条规定,中国缔结或参加的条约与国内法不一致时优先适用条约。人大面试常追问条约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具体适用方式。
来源:人大法学院2024年保研面试真题;《民法通则》第142条
03条约解释的方法(清华2024)
清华2024▾
标准答案
条约解释方法规定于《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31至33条,构成国际法上的解释规则体系:(1)文义解释——按用语在其上下文中的通常含义进行解释,是首要方法;(2)体系解释——结合条约的上下文,包括序言、附件以及当事国间后续协定和惯例;(3)目的解释——参照条约的目的和宗旨进行解释,以确保解释结果符合缔约意图;(4)善意解释——以诚实和合理的方式解释条约,是贯穿始终的基本原则。第32条规定了补充解释资料(缔约准备工作和缔约情况),仅在上述方法仍不能明确含义或导致荒谬结果时方可使用。第33条确立了多种语文条约文本的解释规则。清华面试注重考查各解释方法之间的适用顺序和相互关系。
来源:清华法学院2024年保研面试真题;《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31-33条
04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中政2024)
中政2024▾
标准答案
国家责任制度以国际法委员会(ILC)2001年《国家对国际不法行为的责任条款草案》为基础。构成要件有二:(1)行为可归因于国家——包括国家机关行为、行使政府权力者的行为、国家指挥控制下的行为、经确认为国家行为以及叛乱团体成为新政府后的行为等;(2)该行为违反该国有效的国际义务。法律后果包括停止不法行为、保证不重犯和充分赔偿,赔偿方式有恢复原状、补偿和抵偿三种。免责事由包括同意、自卫、不可抗力、危难和危急情况五种。中政面试注重考查归因标准在具体案例中的适用,特别是私人行为和非国家行为体的行为归因问题。
来源:中政法学院2024年保研面试真题;ILC《国家责任条款草案》
05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改革(武大2024)
武大2024▾
标准答案
WTO争端解决机制自2019年底因上诉机构停摆而陷入危机。停摆原因:美国以"越权造法"为由持续阻挠上诉机构法官遴选,导致在任法官不足法定三人。改革方向:(1)恢复上诉机构运转——需解决遴选程序中的"一票否决"困境;(2)限制上诉审查范围——回应"司法能动主义"批评;(3)提高程序效率——缩短审理时限。替代机制方面,多方临时上诉仲裁安排(MPIA)依据DSU第25条由部分成员建立,但覆盖范围有限。深层改革涉及WTO全体一致决策机制的根本变革。武大面试常追问中国在WTO改革中的角色定位、发展中国家特殊与差别待遇的保留问题以及多边贸易体制的未来走向。
来源:武大法学院2024年保研面试真题;《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
06国际人权法的发展(华东政法2024)
华东政法2024▾
标准答案
国际人权法的发展经历了从理论到制度的深刻演变:(1)三代人权理论——第一代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强调国家消极不作为,第二代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要求国家积极保障,第三代集体权利包括民族自决权、发展权和环境权;(2)保护机制——从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普遍定期审议到各核心公约的条约监督机构,再到欧洲人权法院等区域机构;(3)新兴议题——数字时代隐私权保护、商业与人权的规制框架、气候变化与人权的关联等成为前沿问题。华东政法面试注重考查学生对人权法发展脉络的整体把握以及中国"以生存权和发展权为首要人权"立场的理论依据。
来源:华东政法大学2024年保研面试真题;《世界人权宣言》
07国际投资法中的公平公正待遇(吉大2024)
吉大2024▾
标准答案
公平公正待遇(Fair and Equitable Treatment, FET)是国际投资法中最核心的投资保护标准之一。其内涵通常包括:(1)正当程序——东道国应保障投资者获得公正的行政和司法程序;(2)不得专断和歧视——政府行为应具有合理性和非歧视性;(3)保护投资者合理期待——东道国应维持投资者基于其承诺和法律框架形成的合理预期;(4)透明度——法律和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应公开透明。FET标准的争议在于其内涵不确定,不同仲裁庭对同一问题的裁决结果差异较大。与最低待遇标准的关系也有分歧:NAFTA自由贸委会将FET等同于习惯国际法最低待遇标准,但许多BIT未作此限定。吉大面试注重考查学生对FET标准的理论与仲裁实践的结合能力。
来源:吉大法学院2024年保研面试真题;ICSID仲裁案例
08国际私法中的最密切联系原则(浙大2024)
浙大2024▾
标准答案
最密切联系原则是当代国际私法最重要的法律适用原则之一,要求法官在多个法律中选择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予以适用。该原则源于美国《第二次冲突法重述》的理论创新,在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得到广泛采纳。在合同领域,该原则通过特征性履行方法具体化,即以特征性履行方经常居所地法律为合同准据法(第41条)。在侵权领域,一般侵权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但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第44条)。该原则的优势在于灵活性,赋予法官根据个案情况选择最适当法律的裁量权;劣势在于可预见性不足,可能导致法律适用的不确定性。浙大面试注重考查该原则与传统硬性连结点的关系以及特征性履行的判断标准。
来源:浙大法学院2024年保研面试真题;《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41、44条
09国际商事仲裁的特点(厦大2024)
厦大2024▾
标准答案
国际商事仲裁是解决跨国商事争议的首选方式,具有以下显著特点:(1)自愿性——仲裁以当事人之间的仲裁协议为基础,无协议则无仲裁,体现意思自治原则;(2)专业性——仲裁员通常由法律、商业或技术领域的专家担任,能够准确理解和裁决复杂的专业问题;(3)灵活性——当事人可自主选择仲裁规则、仲裁语言、仲裁地点和适用法律;(4)保密性——仲裁一般不公开审理,有利于保护商业秘密和商誉;(5)终局性——仲裁裁决一般为终局,不能就实体问题上诉,效率较高;(6)可执行性——根据1958年《纽约公约》,仲裁裁决在170余个缔约国之间相互承认和执行,拒绝理由严格限定在公约第5条列举的情形中。厦大面试注重考查仲裁与诉讼的比较以及《纽约公约》的具体适用。
来源:厦大法学院2024年保研面试真题;《纽约公约》第5条
10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上海交大2024)
上海交大2024▾
标准答案
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构成该领域的规范框架:(1)国家环境主权与不损害国外环境原则——国家有权利用本国资源,但有义务确保其管辖或控制下的活动不对他国环境造成损害,由1941年Trail Smelter案确立;(2)预防原则——在科学不确定性面前仍应采取预防措施以防止环境损害,被《里约宣言》第15项原则确认;(3)污染者负担原则——污染者应承担预防和治理污染的费用;(4)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CBDR)——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环境保护中承担不同责任,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巴黎协定》的核心原则;(5)国际合作原则——各国应在环境保护领域进行善意合作。上海交大面试注重考查原则之间的逻辑关系和在气候变化领域的具体适用。
来源:上海交大凯原法学院2024年保研面试真题;《里约宣言》《巴黎协定》
11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南京大学2024)
南京大学2024▾
标准答案
国际刑事法院(ICC)依据1998年《罗马规约》于2002年正式设立,是常设性国际刑事司法机构。管辖权体系:(1)属物管辖权——仅管辖灭绝种族罪、危害人类罪、战争罪和侵略罪四种核心犯罪;(2)属人管辖权——限于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不涉及法人和国家;(3)属时管辖权——限于规约生效后(2002年7月1日)实施的犯罪;(4)行使管辖权的条件——缔约国提交情势、安理会提交情势或检察官自行调查,且犯罪行为地或被告人国籍国须为缔约国。补充性原则是ICC管辖权的核心特征,即ICC仅在国内法院不能或不愿行使管辖权时才介入。中国未加入《罗马规约》,主要顾虑包括检察官自行调查权对主权的潜在威胁以及侵略罪定义的争议。南京大学面试注重考查ICC管辖权的补充性原则及其实践适用。
来源:南京大学法学院2024年保研面试真题;《罗马规约》第5、11、12、17条
12涉外法治建设(中南财经2024)
中南财经2024▾
标准答案
涉外法治建设是当前中国法治建设的重大战略任务,涵盖立法、司法、执法和法律服务多个层面:(1)立法层面——制定《反外国制裁法》(2021年)、《对外关系法》(2023年)、《外国国家豁免法》(2023年),完善《外商投资法》配套制度,构建系统完备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2)司法层面——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运行,推进涉外审判专业化;(3)执法层面——加强反垄断、数据安全和出口管制领域的涉外执法;(4)服务层面——培养涉外法治人才,建设国际商事仲裁中心;(5)国际合作——推进司法协助条约网络建设,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中南财经面试注重考查涉外法治建设的整体框架和具体制度创新,特别是《反外国制裁法》的国际法评价和长臂管辖的应对策略。
来源: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4年保研面试真题;涉外法治建设相关政策文件
13国际法上的自卫权(对外经贸2024)
对外经贸2024▾
标准答案
自卫权是国家固有的自然权利,规定于《联合国宪章》第51条。行使条件:(1)受到武力攻击(armed attack)——这是行使自卫权的前提,但对"武力攻击"的范围存在争议,是否包括非国家行为体的攻击尚无定论;(2)在安理会采取必要维持和平措施之前行使——自卫权具有临时性;(3)立即向安理会报告——程序性义务。自卫行为必须满足必要性(武力手段是唯一选择)和比例性(武力反应不超过必要限度)两个实体条件。核心争议在于"先发制人自卫"(pre-emptive self-defense)的合法性——主流国际法学界认为预防性自卫缺乏条约法依据。对外经贸面试注重考查自卫权与禁止使用武力原则的关系以及在反恐语境下的适用问题。
来源: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2024年保研面试真题;《联合国宪章》第51条
14南海仲裁案的国际法分析(北大2023)
北大2023▾
标准答案
南海仲裁案是当代国际法最具争议的案件之一。2013年菲律宾单方面提起强制仲裁,2016年仲裁庭作出裁决。管辖权争议:中国主张中菲已存在通过谈判解决争端的约定程序,且争端实质涉及领土主权和海域划界,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98条可排除强制仲裁,但仲裁庭仍认定对部分事项具有管辖权。实体争议:仲裁庭否定中国的九段线历史性权利主张,认定南沙部分地物为岩礁而非岛屿。中国的立场是"不接受、不参与、不承认、不执行",理由包括:仲裁庭缺乏管辖权、裁决违反公约关于合意解决争端的基本原则、仲裁庭对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存在重大错误。该案深刻揭示了强制仲裁机制在处理主权争端时的局限性,也引发了对国际争端解决机制正当性的广泛讨论。
来源:北大法学院2023年保研面试真题;南海仲裁案裁决书(2016)
15一带一路与国际法(人大2023)
人大2023▾
标准答案
"一带一路"倡议的国际法框架可从以下维度分析:(1)双边条约网络——中国已与沿线国家签署大量双边投资条约(BITs)、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刑事司法协助条约和引渡条约,为经贸合作和争端解决提供制度保障;(2)多边机制——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AIIB)依据《AIIB协定》设立,具有国际法律人格,丝路基金依据公司章程运营;(3)争端解决机制——2018年成立中国国际商事法庭,建立诉讼、仲裁、调解有机衔接的"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成立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ICDPASO);(4)软法框架——联合声明、合作备忘录和高峰论坛成果文件构成合作的政治基础。人大面试注重考查"一带一路"法治化面临的法律体系差异、争端解决机制执行力不足以及债务可持续性等挑战。
来源:人大法学院2023年保研面试真题;《AIIB协定》
16外交豁免制度(清华2023)
清华2023▾
标准答案
外交豁免制度以1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为核心规范。理论依据兼采"代表性说"和"职务需要说"。外交代表的特权与豁免包括:(1)人身不可侵犯——接受国不得对外交代表加以逮捕或拘留,应采取一切适当步骤保护其人身安全;(2)寓所和财产不可侵犯;(3)管辖豁免——刑事管辖完全豁免,民事和行政管辖一般豁免,但涉及私有不动产诉讼、遗产继承诉讼和商业活动诉讼三种情形除外;(4)作证义务豁免;(5)免纳捐税和关税。使馆馆舍不可侵犯,接受国非经馆长同意不得进入。豁免可由派遣国明示放弃。与领事豁免相比,外交豁免的范围更广、程度更高。清华面试注重考查外交豁免的理论基础、实践中的限制以及域外庇护的合法性问题。
来源:清华法学院2023年保研面试真题;《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
17国际组织的法律人格(中政2023)
中政2023▾
标准答案
国际组织的法律人格是指其在国际法上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能力。与国家的原始性法律人格不同,国际组织的法律人格是派生的、职能性的,其范围取决于组织约章的规定和组织履行职能的实际需要。核心法律能力包括:(1)缔结条约的能力——1986年《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确认国际组织的缔约能力;(2)享有特权与豁免——根据组织约章和东道国协定获得;(3)提出国际求偿——可就组织及其职员受到的损害向责任国提出赔偿请求;(4)在国际法院的诉讼和咨询程序中出庭。经典判例是1949年国际法院"联合国损害赔偿案"的咨询意见,确认联合国虽非国家但具有国际法律人格。中政面试注重考查国际组织法律人格的理论基础和具体能力范围。
来源:中政法学院2023年保研面试真题;1949年ICJ"联合国损害赔偿案"咨询意见
18国际法上的承认制度(武大2023)
武大2023▾
标准答案
国际法上的承认是指既有国家对新国家或新政府的出现以一定方式表示接受,从而产生相应法律效果的政治和法律行为。承认的对象包括:(1)对国家的承认——新国家产生时(如独立、合并、分离)其他国家的承认;(2)对政府的承认——政府非宪法方式更迭时(如革命、政变)其他国家的承认。承认的方式:明示承认(照会、声明)和默示承认(建交、缔结双边条约)。关于承认的性质存在"宣告说"和"构成说"之争:宣告说认为承认仅是对既存事实的确认,不创造国家资格;构成说认为国家资格有赖于他国的承认。实践中的争议问题包括"有条件承认"的合法性以及不承认原则的适用。武大面试注重考查承认制度的理论争议和具体适用。
来源:武大法学院2023年保研面试真题;邵津《国际法》第五版
19国际法上的继承制度(华东政法2023)
华东政法2023▾
标准答案
国际法上的继承是指由于国际法主体的变化,前主体在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转移给后主体的法律制度。主要包括:(1)国家继承——国家领土变更(独立、合并、分离、分裂)时的法律关系继承,1978年《关于国家在条约方面继承的维也纳公约》和1983年《关于国家对国家财产、档案和债务的继承的维也纳公约》是核心规范;(2)政府继承——非宪法方式更迭时的法律关系继承。继承对象包括:条约的继承(白板原则与移动条约边界规则)、国家财产的继承(不动产随领土转移,动产按公平原则分配)、国家债务的继承(按公平比例转属)和国家档案的继承。中国的实践包括在联合国代表权问题上的立场以及香港、澳门回归时条约适用的安排。华东政法面试注重考查继承制度的具体规则和中国的实践。
来源:华东政法大学2023年保研面试真题;《国家继承的维也纳公约》
20国际法上的引渡制度(吉大2023)
吉大2023▾
标准答案
引渡是一国应外国请求,将在本国境内而被请求国追诉或判刑的人移交请求国审判或处罚的国际刑事司法合作制度。引渡的基本原则包括:(1)双重犯罪原则——被引渡人的行为须依请求国和被请求国法律均构成犯罪;(2)政治犯不引渡原则——被请求国可拒绝引渡政治犯罪人,但战争罪、灭绝种族罪等国际罪行不视为政治犯罪;(3)本国国民不引渡——许多国家拒绝引渡本国国民,而由本国法院行使管辖权;(4)死刑不引渡——被请求国可能要求请求国承诺不判处死刑;(5)特定性原则——请求国只能就引渡所涉犯罪对被引渡人进行审判或处罚。我国2000年颁布《引渡法》,规定了引渡的条件、程序和拒绝引渡的情形。实践中中国主要依据双边引渡条约开展引渡合作。吉大面试注重考查引渡原则的理论基础和中国引渡实践中的具体问题。
来源:吉大法学院2023年保研面试真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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